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民政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研究制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民政組織建設。
(二)負責全市社團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查處社團組織違法行為。
(三)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根據災情及時啟動《滿洲里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調查核實、上報災情,制定發放方案和下撥救災款物,組織接收、分配救災捐贈,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指導災區恢復基本生活和開展生產自救。
(四)負責城市社會救濟;負責福利院社會孤老和孤兒管理及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負責臨時救濟以及其他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負責城鄉貧困家庭的幫扶救助工作;負責困難家庭的醫療救助工作。
(五)負責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抓好軍人、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的撫恤工作;貫徹國家、自治區關於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褒揚辦法; 承擔全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接收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宮、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休幹部安置計畫工作。
(七)負責福利彩票發行和公益資金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的日常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進社區建設。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行政區劃的有關工作;負責鄉、鎮的設定、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研究和修訂行政區域規劃;負責行政區域邊界勘界工作;負責界樁的埋設與測定維修管理工作。
(十)主管地名管理工作,貫徹地名管理法規、規章,承辦全市行政區域內地名命名審批和更名事項,審核本轄區各類地名的命名和更名的申報、核發,公布標準地名。
(十一)主管婚姻登記工作。
(十二)負責收養登記工作。
(十三)主管殯葬管理工作;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
(十四)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民政事業費的預、決算、民政統計及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六)調查研究我市人口老齡化的現狀和發展趨勢,研究提出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開展尊老敬老活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督促檢查老年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協助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老年教育、文化、體育、娛樂、醫療保健及法律諮詢等活動;組織協調老齡問題的對外交流。
領導信息:
胡希成 局 長 主持全面工作,聯繫辦公室、殯葬管理所、最低生活保障辦公室、婚姻登記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許學龍 書 記 主持黨務工作,聯繫雙擁辦公室。
曲萬金 副局長 協助書記、局長工作,分管辦公室政務工作、社會事務科、殯葬管理所、婚姻登記處、老齡工作。
王福生 副局長 協助書記、局長工作,分管優撫安置科、城福社救科、辦公室行政工作。
林 海 副局長 協助書記、局長工作,分管慈善總會工作。
內設機構:
名 稱:局辦公室
負 責 人:陳志平
職 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各科(室)及直屬各單位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聘、保險福利、人事檔案工作,負責核稿和起草全局綜合性的報告、文稿,負責信息、宣傳、督查、檔案、信訪、綜合治理、計畫生育、保密、普法、創建等工作,做好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各項服務工作,做好後勤保障和車輛管理工作,搞好接待工作,完成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完成各類年報工作。負責審核財務收支,負責預、決算等民政事業經費的籌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負責全市民政業務綜合統計工作,做好財務檔案管理和日常事務性等工作。
名 稱:城福社救科
負 責 人:張國美
職 責:貫徹救災方針,做好各種自然災害及其它意外災害的調查、核損、報災工作,擬定救災款物的分配方案,管好救濟物品,檢查、督促救災款物的發放使用;負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按規定做好醫療救助工作;負責社會福利事業,執行自治區福利彩票發展規劃、發行額度和管理辦法,管理本級福利基金;福利院建設和社會孤老及孤兒供養工作。做好各類救濟對象的來信來訪工作。
名 稱:優撫安置科
負 責 人:劉伯艷
職 責:宣傳貫徹優撫安置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負責擬定本區域的實施辦法和實施細則。負責編報優撫安置經費預算和使用計畫;負責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軍隊在編無軍籍人員和由民政部門管理的退休人員犧牲、病故遺屬的一次性撫恤金髮放管理工作;以及依照有關法規和政策來定期撫恤等;管理烈士紀念建築物,承辦烈士審批手續,褒揚烈士的崇高楷模精神;負責殘疾軍人、國家機關傷殘工作人員、傷殘人民警察、傷殘民兵民工的撫恤和依照規定承辦殘疾人員的評定審報工作,負責管理殘疾人員的證件;負責在鄉復員軍人和其它優撫對象的定期定量補助管理、審定、調整和發放工作;依照有關法規和規定,負責本區域城鄉義務兵家屬和在鄉重點優撫對象的優待,以及其它優撫對象優撫政策的落實與兌現;負責檢查、督促優待金的發放和使用;負責退役軍人、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並做好其它有關日常工作。
名 稱:社會事務科
負 責 人:閆淑萍
職 責:做好基層政權建設的日常工作,加強對居委會工作的指導,指導組織實施社區換屆選舉工作,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進社區建設;負責婚姻登記工作,嚴格執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負責做好棄嬰的收養登記工作。負責鄉(鎮)、街道的設定、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邊界勘界工作,研究和修訂行政區域規劃,負責界樁的埋設和測定、維修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地名管理條例》,承辦全市區域內的地名命名和更名工作,負責地名補查和資料的歸檔管理工作,負責鄉(鎮)、街道、居民住宅區的路牌、門牌設定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申請設立核准登記;負責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註銷、撤消登記的公告;負責老齡委全委會成員的聯絡服務和老齡委辦公室的日常行政事務;負責老年人優待證的審批、發放工作。
名 稱:雙擁辦公室
負 責 人:許學龍
職 責:負責辦理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和雙擁主任會議決定的事項;負責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日常聯繫和工作協調;負責全市雙擁工作的規劃、指導、協調、督察和調研工作;動員、組織各街道、各部門、社會各界與駐軍開展軍民共建活動;開展經常性的國防、雙擁宣傳教育,營造全市雙擁良好氛圍;組織軍民開展送溫暖活動,為我市優撫對象和困難家庭解難幫困、捐資助學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及軍民糾紛,把問題和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