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滄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滄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09〕53號)和《滄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滄政字〔2009〕102號),設立滄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滄州市物價局、滄州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滄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滄州市物價局、滄州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內設機構23個,機關行政編制8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科級領導幹部職數2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科科長1名)。

職責調整

(一)將市物價局承擔的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1.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規範政府投資行為。

根據國家和省投資核准目錄的修訂調減情況,及時對市相關核准目錄進行修訂調減,縮小投資審核範圍,下放投資審核許可權,進一步完善投資項目備案制度。

國家、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除需上報國家或省審批、核准,以及需報市政府審批、核准或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外,區分不同情況由各縣(市、區)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准,或按屬地原則備案。

中央、省補助地方的點多、面廣、量大、單項資金少的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行業管理部門按照國家、省確定的投資目標、原則和標準等篩選上報、安排下達並加強監督檢查;市補助縣(市、區)的同類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負責安排。

2.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專項產業政策,除按規定需報省政府和市政府審批的外,由縣(市、區)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國家、省、市規劃和政策的指導下分別制定。

3.將工業行業(不包括石油化工行業)管理的有關職責劃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市信息產業局承擔的職責劃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具體包括:編制全市信息產業規劃和分階段發展實施方案,信息產業的統計、信息發布和信息市場管理工作;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全市信息網路統籌建設和管理;組織和實施全市信息資源開發和利用;組織協調全市網路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貫徹落實;組織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制全市重大技術裝備規劃,落實相關政策;工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

4.將石油化工行業管理的有關職責劃給市石油化工局。具體包括:擬訂石油化工產業規劃布局、執行石油化工產業政策、協調重大石油化工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組織石油化工產業項目論證。

5.將價格(收費)管理中帶有服務職能的事項,交給所屬事業單位。

6.受省物價局委託負責管理部分區域性較強的價格和收費,報省物價局備案。

7.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集中精力抓好全市經濟調節。

重點是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 規劃、年度計畫;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加強投資巨觀管理;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加強縣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擴大開放條件下縣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促進縣域協調發展;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四)加強重點建設項目組織協調和管理;加強口岸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加強對關係國計民生重要商品價格變動情況的監測、趨勢的分析預測,並及時向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反饋;加強價格監督,查處價格違法和價格欺詐行為,規範引導市場價格行為,保護正當競爭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全市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縣域經濟調節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研究貫徹國家、省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以及其它調控政策的措施;牽頭推進全市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受市政府委託對相關投融資機構進行巨觀指導。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相關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國家和省、市撥款的建設項目,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省重點產業支撐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措施;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審批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

(七)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全市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貫徹落實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貫徹落實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和創新能力建設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八)承擔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研究提出縣域經濟協調發展、加快城鎮化發展的戰略和相關建議;負責縣域經濟合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

(九)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規劃,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相關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承擔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二)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口岸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四)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價格方面的方針政策;制訂全市價格(收費)改革的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及調整方案;依據政府定價聽證目錄組織召開商品和服務價格聽證會;制定和調整市級管理的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對市場調節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間接調控;運用價格調節基金平抑市場價格;負責制定市本級公益事業、公用事業、中介服務和重要經營性收費標準並監督執行;建立價格監測體系,負責價格變化情況的監測分析。

(十五)依據國家和省有關價格法律法規,組織全市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查處價格違法行為;負責重要農產品價格管理;審核匯總重要農產品的成本、收益,並提出相應對策、建議;負責重要商品成本調查工作,負責調定價(費)前的成本監審和可行性論證工作。

(十六)依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納入定期監審目錄的單位進行定期監審;負責涉案、涉稅資產價格鑑定和認證以及覆核裁定工作;指導全市價格鑑定、認證以及價格評估、價格諮詢等中介機構的業務工作;指導企業用好市場調節商品價格定價權;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主任:梁振剛

劉強:黨組書記

主持市發改委全面工作。指導滄州市建設投資公司工作。

張新華: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重點辦主任

分管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工作;分管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科(滄州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科、交通科、發展規劃科、財政金融科、社會公益項目建設管理中心工作。

王博平:黨組成員、口岸辦主任。分管口岸辦公室、機關黨委工作。

焦旭生:黨組成員、市物價局局長。分管並主持市物價局工作。

於景芳:黨組成員、調研員兼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分管北京辦事處工作;分管經濟信息中心工作。

王建民: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經濟技術合作科、高技術產業科、社會發展科工作。

劉桂靜;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監察室、重點建設項目稽察科工作。

張現龍: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固定資產投資科、招標投標管理科、工程諮詢中心工作;負責協調鐵路建設工作。

白長江: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節能監察監測中心、牆改和散裝水泥辦公室、石油天燃氣資源管理辦公室工作。

崔懷洲:調研員。分管農村經濟科、農業區劃辦公室工作。

張殿琦:調研員。分管產業協調科、能源科(滄州市電力辦公室)工作。

楊萬榮:研員。分管服務業科、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科工作。

趙增和:副調研員。協助張新華同志管理國民經濟綜合科(滄州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規劃科工作;協助王建民同志管理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工作。

韓海霞:副調研員。協助張新華同志管理辦公室工作;協助王博平同志管理口岸辦公室工作。

蘭丕錄:副調研員。協助王建民同志管理社會發展科工作;協助劉桂靜同志管理重點建設項目稽察科工作

內設機構

機構一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檔案管理、機要保密、政務信息、對外宣傳、信訪接待、政務督辦、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承擔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指導委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及委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貫徹執行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負責普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研究提出推進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小城鎮改革發展工作;負責內資企業進口設備和技術免稅確認申報及內資企業技改項目採購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確認申報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科(滄州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分析全市經濟形勢,對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並提出相應措施建議;研究提出年度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措施;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實施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
(四)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
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推進綜合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有關專項經濟改革;參與研究和指導擴權縣工作;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擬訂相關規劃和年度計畫。
(五)固定資產投資科
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 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措施;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辦法;研究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安排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行審批、核准和備案管理,審批初步設計;編制年度市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市屬單位固定資產自籌投資、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投資計畫和市級重點項目資本金配置計畫;篩選上報需爭取國家、省財政性建設資金的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管理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代建工作;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參與管理與投資建設巨觀管理有關的標準定額。
(六)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科
綜合分析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狀況,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措施,擬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年度計畫;負責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組織協調利用外資項目的謀劃和發布;會同有關部門安排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外商投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承辦限額以上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有關工作;執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負責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工作。
(七)經濟技術合作科
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經濟技術交流和與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對口支援工作,促進區域經濟技術合作;會同統計部門統計、分析全市經濟技術合作情況;負責與重點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負責與有關院校科技合作開發資金的審核、使用和監督工作。

機構二

(八)農村經濟科
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形勢,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組織編制農業和農村發展、生態環境建設、以工代賑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農業、林業、畜牧、水產、水利、氣象等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農業、林業、畜牧、水產、水利、氣象、農業科技、生態建設、以工代賑等方面建設項目的管理;提出國家、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相關項目及資金計畫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跨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相關措施;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有關工作,參與制訂土地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負責可持續發展工作;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安排重點流域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九)產業協調科
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綜合性建議;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省產業政策,研究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發展規劃;統籌工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謀劃提出主導產業重大結構調整項目、重大產業基地和產業園區;負責根據省、市政府確定的產業結構調整貼息補助資金使用方向和重點,提出全市產業結構調整貼息補助項目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研究加強行業協會建設的有關措施,指導行業協會規範發展。
(十)能源科(滄州市電力辦公室)
綜合分析能源開發利用情況,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對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的協調管理,安排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建設項目;負責煤炭、電力年度供需平衡、資源配置等管理工作。
(十一)交通科
研究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體制改革建議,規劃交通重大建設項目布局;擬訂促進交通運輸技術進步的措施,負責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工作,對交通運輸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協調交通戰備工作。
(十二)服務業科
綜合分析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服務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及年度計畫;提出全市現代物流和市場建設的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擬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調控相關工作,提出相關的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儲備。
(十三)高技術產業科
綜合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訂全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性措施;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項目;統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十四)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綜合分析全市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 制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能源資源節約、再生資源利用、企業和城鎮污水治理、城鎮垃圾處理等項目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全市節能目標責任及評價考核體系,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核工作;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承擔市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機構三

(十五)社會發展科
綜合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全市社會發展規劃;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新聞出版等發展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提出相關的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編制下達全市人口、高等院校和中等學校招生等年度計畫,參與教育布局調整的有關工作;參與高(中)等院校新建、變更和撤銷的審核工作;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和相關產業發展,促進社會公共服務均等化。
(十六)財政金融科
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運行形勢;參與研究提出我市貫徹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按分工負責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工作;牽頭制訂推進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發展資金有關政策性措施。
(十七)招標投標管理科
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招標投標相關政策;核准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指定招標公告發布媒介並依法實施管理;對全市評標專家進行統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類招標代理機構依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招標投標信用評價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十八)重點建設項目稽察科
按照《河北省重點建設項目稽察條例》,依法對省政府授權本市負責稽察的重大建設項目、省重點建設項目和國家、省、市出資的建設項目進行稽察;跟蹤檢查各縣(市、區)、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並按有關規定對違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受理項目建設中違規問題的舉報、信訪工作。
(十九)價格政策綜合管理科(滄州市價格調節基金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分析物價形勢,提出物價總水平巨觀調控目標的實施計畫和措施,負責全市物價總水平調控的具體管理工作;參與價格(收費)改革項目方案設計和措施的擬訂,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調查研究協調處理價格(收費)改革和管理中的重要問題;負責價格聽證會的組織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組織和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承辦工作;負責價格宣傳、價格協會和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商品價格管理科(滄州市南水北調基金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國家、省管商品價格的具體管理和調價方案的組織實施;制定和調整市級管理的商品價格;負責商品價格市場監測工作,預測價格趨勢,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設措施;負責管理與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關係重大、資源稀缺、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並按照管理許可權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加強對生產要素價格的管理和指導;指導企業用好市場調節商品價格定價權和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負責重要農產品價格管理。負責市南水北調價格調節基金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一)行政事業收費管理科
負責中央、省管國家機關公益事業收費的具體管理和調價方案的組織實施及申請調定收費標準的上報工作;負責市管的國家機關及公益事業收費的管理工作以及收費許可證的發放、審驗工作;指導縣(市、區)的收費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部門、地區間在國家機關及公益事業收費方面的爭議;負責制定市級管理的醫療服務價格,監督省定醫療服務政府指導價目錄的貫徹落實,負責申請調定價格、收費的上報工作。

機構四

(二十二)公用事業價格及經營收費管理科
負責國家、省管公用事業價格及經營收費的具體管理和調價方案的組織實施及申請調定價格、收費的上報工作;負責市管的公用事業價格及經營性、公用事業收費管理工作;制定收費標準和管理原則、辦法;負責公用事業價格及經營收費單位的收費許可證的發放、審驗和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區)的收費管理有關工作;協調處理部門、企業間在公用事業、經營性收費和涉外收費方面的爭議。
(二十三)市場價格監測科
負責組織全市市場價格監測與預警,及時掌握物價動態,預測價格趨勢;負責重點產品價格與國際、國內同類價格對比分析,並提出對策和建議;蒐集、發布價格信息,供求信息和市場趨勢預測,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監測,並提出有針對性建議措施;負責全市市場價格監測資料統計、匯總;負責國家和省定點監測直報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滄州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口岸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管理和協調全市口岸工作;負責全市口岸開放關閉、機構設立、編制調整、專項資金的審查報批及口岸查驗設施規劃、建設;負責組織協調口岸通關中各有關部門的工作關係;對口岸現場檢查檢驗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協調開闢國際航線、客貨源及開拓口岸腹地工作。
滄州市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重點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全市重點項目建設年度計畫,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協調解決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負責市重點項目的概算調整、竣工驗收和後評估工作。承辦市政府和市重點建設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重點項目綜合科、重點項目前期科、重點項目建設科,分工負責上述職責。
滄州市石油天燃氣資源管理辦公室
負責對石油、天燃氣資源儲備及年度供需平衡、資源配置等工作;研究石油、天燃氣等能源利用和保護工作;協調全市境內涉及油田生產、油氣管道建設工作,協調油區相關工作。

其他事項

(一)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職能、價格成本監審職能和涉案資產價格鑑定和資產價格認證職能仍由物價監督檢查機構、價格成本監審機構和價格認證中心承擔。

(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安全審查聯席會議制度。市商務局負責統一受理並答覆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申請工作。按照國務院批准的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的戰略性、敏感性行業和領域目錄,對屬於安全審查範圍內的併購行為,召開聯席會議進行安全審查,並由市商務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報省商務廳;涉及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的,按國家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規定辦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併購安全審查的主要責任,市商務局承擔依據目錄提請併購安全審查以及執行併購安全審查決定的主要責任。

(三)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市商務局負責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商務局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

(四)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商務局等部門按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做好相關工作。

(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地址

地址:河北省滄州市獻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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