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苗族鼓舞

湘西苗族鼓舞

湘西苗族鼓舞,是我國苗族地區最獨特的舞蹈藝術,流傳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境內的吉首市和鳳凰、瀘溪、保靖、花垣、古丈等縣。據歷史文獻記載該舞源於漢代以前,產生在苗族祭祀活動中。鼓舞是湘西苗族運用最為普遍的一種民間藝術形式。它以鼓樂指揮生產勞動,以鼓樂傳播民族文化,以鼓樂娛樂身心,它把音樂、舞蹈、表演等藝術種類有機的組合在一起,其歷史悠久,內容豐富,特色鮮明。隨著時代的變遷,苗族鼓舞已成為苗族人民最喜愛的舞蹈藝術形式。 2006年5月20日,湘西苗族鼓舞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歷史淵源

追溯苗鼓的生產年代,眾說紛紜,有苗族南遷時由漢朝傳入之說,有苗族自古就有之說,有苗族遠古征戰,為激發士氣、統一行動而發明鼓。其中漢朝傳入說認為苗族鼓舞源於漢代以前,產生在苗族祭祀活動中。

湘西苗族鼓舞歷史久遠,在與外來勢力的爭鬥和反抗封建朝廷的過程中,苗鼓號角起到了號召與激勵民眾的作用,形成巨大的民族凝聚力,苗鼓更是成了湘西苗族的聖物。自古以來,苗族鼓舞的表演即蘊涵了苗族人民的虔誠信仰和勇於創造、頑強拼搏的民族精神。保護和開發湘西苗族鼓舞對研究苗族的歷史、戰爭、宗教、遷移、生產、愛情、民俗等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風格特色

湘西苗鼓是由鼓框、鼓皮、鼓釘、鼓槌等部件製作而成,框是用黃桑樹幹或杉木樹幹製成,皮是牛皮,釘是鐵釘,槌是杉木乾。古代的苗鼓是什麼樣子?用什麼材料製成?溯其鼓源,我們發現苗族的鼓同漢族的鼓是有區別的。據許慎《說文》記載:"鼓,郭也,春分之音。萬物郭皮甲而出,故謂之鼓。"《易》則載:"鼓之以雷霆",把鼓作為雷神的化身,意指祭祀祭神的"神器"。以此斷言,鼓在古代不是作為娛樂之物,而是祭祀通神、威鎮鬼邪的神器。苗族的鼓樂在古代可能也只有這樣的功能,只不過時代演進而使其有所變化。根據考證,苗鼓最先為掏空的樹幹和竹幫,以後又發展為銅鼓,到後來才用獸皮作響器,最終才產生了類似現代的苗鼓。兩千多年前,屈原在《禮魂》中道:"成禮兮會鼓,傳芭兮代舞。夸女猖兮容與,春蘭兮秋菊,長無絕兮終古。"它表達了當時祭祀時打擊苗鼓的歡樂之情。唐朝段安節的《樂府雜錄》中記載有"鼓樂手、葫蘆笙",其鼓樂就是指苗族的鼓樂,部分苗族仍在使用。

基本動作

鼓舞動作的內容主要分為生產勞動、生活習俗、武功拳術和動物動作四大類。生產勞動動作如犁田、挖土、種地、插秧、挑谷、曬穀、挑煤、扯爐、送糧、上山、下山等;生活習俗動作如打粑粑、梳頭、挑花、織布、紡織、推磨、洗菜、淘米、煮飯、洗衣等;武功拳術動作如雪花蓋頂、舞擋、背箭、拳術等;動物動作如猴子上樹、猴子打包穀、抓癢、貓兒洗臉、抖癢、獅子滾繡球等。

基本步法

鼓舞的基本步伐有四種:

1、三步。即左右腳在前面交叉替換,用表演生產勞動動作,如插秧、挑谷、等動作;

2、前面小踢腿步和兩邊跳小踢腿步。此步伐為女子鼓舞動作,其動作幅度不大,柔軟優美。此步伐源於古時女子因無鏡照面,借水顯影,故而形成小踢腿動作;

3、滾翻身法。即打鼓時身體滾翻,方向不一,旋轉打鼓,靈活輕快,變化多端,用於表演上山、下山、過坳等動作;

4、踩三角走三步。此類步伐主要用於表演武術動作;表演時眼掃兩邊,擋住刀槍,防卸襲擊,動作乾淨,出手有力,變幻無常,最高境界打出3/8節奏,這種打法現今仍然用於鍛鍊身體。

服裝

表演鼓舞的男女穿節日盛裝,男子上穿合身滿襟衣短衣,無領,胸部及下邊滾花邊,下著長花裙(巴裙)或大口花褲,腳穿男式船頭花鞋,夏天多穿麻草鞋,頭戴絲絨大黑頭帕或花帕,耳掛碗口大小銀耳環,頸部配一至三根銀項圈,手戴銀手鐲。女子更為隆重,頭戴銀帽或重疊大黑頭帕或花帕,耳飾龍頭耳環、瓜子耳環,頸部配三至八根銀花項圈,手戴二至四幅銀手鐲。胸掛銀鏈、銀花、銀牙籤、銀鈴、銀蝴蝶、銀牌、銀披肩等裝飾品,身穿鑲花大肩衣,下穿百褶裙或鑲花大花褲,腰系繡花圍腰,腳穿女式繡花鞋。男女服裝色彩艷麗,耀眼奪目。一場鼓舞表演,就是一場別開生面的苗族服飾展演會,更是一道精美的苗族文化大餐。

區域差異

在湘西苗族中鼓舞的節奏各地不同。如花垣、保靖、吉首等縣市和古丈的一部分地區,鼓點和鼓邊打法獨具特色,伴奏常在雙邊,以雙手一快一慢來調節節奏。即左手打兩拍,右手打一拍,打到高漲時,敲邊鼓也隨之加快。在花垣縣境內還有一種鼓點,節奏極為複雜,敲邊左手節奏為2/4拍,右手則打3/4拍,即左右手同時打第一拍,右手第二拍,左手停,右手打第三拍與左手打第二拍同時進行。這種千變萬化的節奏主要用於鼓舞表演中的拳術動作。因動作複雜,會打這種鼓舞的人不多。

苗族鼓舞節奏非常複雜,用不同的節奏可以表達不同的思想感情,常見的節奏有3/4、2/4、4/4三種,極少數人打出3/8的節奏來。表演時動作明快,如行雲雷電,似高山流水,鼓手兩手不彎曲,節奏重且有力,如精武表演。

為營造更為活潑的氣氛,苗族鼓舞除敲邊伴奏外,還配上了銅鑼、嗩吶、土號等樂器,大型活動時還加二胡、三弦等樂器伴奏,場內氣氛十分熱烈火暴。

傳承現狀

新中國成立以後,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苗族鼓舞新的傳承形式正在興起,那就是學校傳承與培訓機構的傳承。即在學校與培訓機構的課堂內傳承學習苗族鼓舞的表演技藝。這是時代和社會的需要和要求,學校傳承主要是通過湘西州內的高校、專業藝術院校以及各縣市中國小的來完成,鼓舞進入各級各類學校的藝術與體育課堂。比如吉首大學體育學院,就將苗族鼓舞列入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必修課之中。吉首市民族中學與矮寨中學,都是將苗族鼓舞列入音樂舞蹈課程與體育課程之中。另外,由苗族鼓王或鼓舞傳人在吉首市也開辦了一些苗鼓培訓機構,專門教練苗族鼓舞。

傳承意義

傳承價值

民族價值

苗鼓是湘西苗族的聖物,自古以來,苗族鼓舞的表演包涵了苗族人民的信仰和民族精神,保護苗族鼓舞這一藝術形式,對提高苗族人民的思想文化素質,構建和諧,培養苗族人民勇於創造,頑強拼博的精神將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藝術價值

歷史上苗族鼓舞產生在苗族的祭祀活動中,常與儺歌、儺戲交替表演或聯合表演。更深入地對苗族鼓舞進行發掘、搶救,對中國舞蹈、中國音樂、中國儺文化的深層次研究將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對外價值

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十分重視苗族鼓舞這種深受苗族人民喜愛的民族舞蹈藝術,多次派出舞蹈專業工作者深入苗寨村落,蒐集、整理、傳承、保護苗族鼓舞的舞蹈素材及表演藝術。1953年,鳳凰縣落潮井苗族藝人麻管送、麻順太赴北京參加全國第一屆民族民間音樂舞蹈匯演,表演了精湛的苗族花鼓並獲獎。1955年,古丈縣苗族女青年龍彩蓮被選拔為中國青年代表團成員,參加了在波蘭舉行的第五界世界青年聯歡節,表演了苗族女子單人鼓舞並獲得好評。此外,苗族第一代(新中國成立以後)女鼓王龍大姐,被原中南民族學院聘為客座教授,專門傳授苗族鼓舞。1991年,第二代鼓王龍菊蘭赴新加坡參加國際民間藝術節,表演苗族鼓舞獲得極大成功。

社會影響

湘西的苗鼓有慶年、慶神兩種,隨著苗族人民審美情趣和鼓樂承傳的變化,一般在農曆"四月八"、每年春節前後、趕秋、椎牛、豐收喜慶、婚嫁、迎賓客等重大活動里,他們都以鼓樂相迎,以鼓樂作為抒發自已情感的特殊方式。苗鼓溯源,筆者贊同苗族學者石啟貴的觀點,石啟貴在《湘西苗族實地調查報告》中論述:"苗人在環境上,苦於種族、政治、經濟之壓迫,無以進展,故文化知識較落人後,而所居之地,又在荒山峽谷之間,出作入息,少與漢人接近,坐井觀天,孤陋寡聞。若不尋求一種娛樂,則不足以資人生樂趣、提高思想、活躍精神、促進健康,而有裨益於人身者,僅鼓樂一項。"此時,苗鼓的社會功利作用得以充分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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