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貿促會、國際商會工作的通知

三、進一步加強對貿促會、國際商會工作的領導。

(湘政發〔2001〕3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貿促會自1978年建立(1988年加掛湖南國際商會牌子)以來,立足我省實際,圍繞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的全局開展工作,為促進對外貿易、招商引資和國際經濟文化交流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為了在新的形勢下更好地發揮貿促會、國際商會的作用,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貿促會、國際商會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一、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貿促會、國際商會工作的重要性。當前,經濟全球化進程進一步加快,世界範圍內經濟結構調整正在加緊進行,科學技術突飛猛進,跨國公司迅速擴張,我國經濟日益深入地參與國際市場的分工和競爭。特別是加入WTO後,我國的經濟管理體制改革步伐將進一步加快,政府原有的一些服務職能將向社會中介機構轉移。貿促會、國際商會作為我國具有代表性、權威性和國際性的社會中介組織,在發展開發型經濟中有著獨特的優勢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貿促會、國際商會的工作,充分利用貿促會和國際商會多年形成的國際聯絡渠道和業務網路,發揮其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及參與國際競爭的橋樑、紐帶和協調作用,推動我省開放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明確貿促會、國際商會的性質、地位和工作職責。貿促會是政府開展民間外交、外經貿工作的助手,承擔政府交辦的事務,實行委員制;國際商會是聯合國一級諮詢機構,是全球產品和服務貿易規則的立法者,是企業自律和自我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會員制。貿促會、國際商會的主要職能是為企業提供國際聯絡、國際展覽、國際培訓及國際經貿法律、信息、業務代理服務。我省貿促會和國際商會實行兩塊牌子,一套工作機構。除充分履行上述職能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國辦函〔2000〕76號檔案精神和中國貿促會、外經貿部制定的《出國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審批管理辦法》(貿促展管〔2001〕3號)的要求,省貿促會按照所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和管理範圍,負責我省出國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的歸口受理、報送審批工作。

三、進一步加強對貿促會、國際商會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要關心、支持貿促工作,聽取貿促會、國際商會的工作匯報,幫助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在人員、活動經費及辦公條件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支持。根據中組部、人事部組通字〔1996〕38號檔案精神,貿促會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為便於貿促會及時了解政府工作意圖,掌握經濟工作的重點,凡涉及外經貿的工作會議,應通知貿促會參加;凡以政府名義組織或參加的大型涉外經貿活動,應安排貿促會參加並負責相應的組織工作。

四、貿促會、國際商會要適應形勢發展需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當前,貿促會、國際商會工作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有著巨大的工作潛力和廣闊的發展空間。要增強使命感、責任感,認清形勢,抓住機遇,發揮優勢,堅持以國際市場為中心,重大活動為載體,網路信息為手段,在“國際”和“服務”二字上做文章,全面拓展貿促業務,充分發揮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企業與海外市場的橋樑、紐帶作用,為發展我省開放型經濟服務。要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經濟工作部署,大力促進對外貿易、引進外資、引進先進技術和各種形式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深化對外聯絡工作,促進與世界知名商協會及企業集團的聯絡與合作;強化服務意識,突出為全省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與國際接軌服務;加大國際市場的開拓力度,不斷提高國際展覽實效;加強信息網路建設,完善貿促服務手段,推進全省貿促工作網路和系統的形成;進一步理順工作關係,加強內部管理,建立一支適應時代要求的高素質的貿促工作隊伍。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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