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0年6月1日上午10時左右,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人民法院發生一起惡性槍擊案件。一名男子持微
零陵區法院經查證兇手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零陵區支行職工兼守護押運隊隊長朱軍,朱軍現年46歲,有父母和一個兒子,3年前與愛人離異,因不滿零陵區郵政分局的領導工作上對其不公,且2006年因房屋買賣糾紛訴至零陵區人民法院,零陵區法院判決朱軍勝訴,並由對方繼續履行契約支付違約金2萬元,八個月後由法院執行到位。但朱軍認為執行時間拖延太長,且滯納金和房產證未執行到位(準確的說應該是未判決給朱軍,其妻與相關判決人員有一定直接或間接的關係,應為判決不公),加之2003年與妻子協定離婚,2006年身患鼻咽癌,至今年診斷為晚期,由此產生怨恨、仇視、報復心理和輕生、厭世念頭。法院槍聲
當地官方訊息證實,2010年6月1日上午10時左右,犯罪嫌疑人朱軍以驗槍為由,通過該行槍庫管理員
79式衝鋒鎗據當時途經法院外的居民描述,上午十點左右,他們聽到法庭樓上傳來鞭炮一樣的連續聲響,當時沒有在意,但十幾分鐘後,警車和救護車呼嘯而至。事發後,警戒線拉起,上百名公安特警和民警封鎖現場。永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第一時間完成現場的取證和相關的走訪工作,當地隨即成立“零陵區法院惡性槍擊案偵破指揮部”,案件所涉的死傷法官家屬亦趕來現場,而因槍枝管理瀆職涉嫌犯罪的三名管理人員已被立案偵查,並被採取了強制措施。零陵區人民法院的安保存在嚴重漏洞,兇手進入法院未經法院工作人員接應、未經登記、更沒有經過對所攜物品的檢查。在永州市的各基層法院,無論是進入法院,還是進入法庭,均沒有設定任何安檢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