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通典

清朝通典

《清朝通典》是由嵇璜、劉墉等奉敕撰,成書於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的一部記載典章制度的書籍。

概述

清朝通典清朝通典
清朝通典》,原名《皇朝通典》,嵇璜劉墉等奉敕撰,成書於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十通之一。全書100卷,體例同《續通典》,子目略有調整,所載典章制度自清初至乾隆五十年止。是書共分九典,分別為:“食貨典”十七卷,“選舉典”五卷,“職官典”十八卷,“禮典”二十二卷,“樂典”五卷,“兵典”十二卷,“刑典”十卷,“州郡典”七卷,“邊防典”四卷,卷首並有“凡例”四則。
是書主要根據《清律例》、《清一統志》、《大清通禮》、《大清會典》等書的內容編纂而成,匯總了清代開國至乾隆中期一百七十多年間的社會典章制度,反映了這一階段的歷史變化,其作用為研究清史所不可或缺。如“食貨典”中榷酤、算緡等細目,“禮典”中封禪的內容,編書者認為這都是前朝的弊法,清代沒有推行,所以盡皆刪去不用,“兵典”中則增加了介紹清代八旗制度的內容,“州郡典”分省排列,改變了以前按九州敘述的成例,這些細目的更改,都反映了當時的實際情況,表明了是書的史料價值。但也應當指出的是,是書內容雖較充實,但畢竟不能與《通典》相提並論,書中為鞏固清代統治的目的顯而易見,其在總目中的自我吹捧,也是需要加以甄別注意的。是書有武英殿刊本和清末浙江書局的復刻本,都是與《三通》合刊的。上海商務印書館於1935年至1937年出版《萬有文庫》二集,其中的《十通》合刊本中《清朝通典》影印精裝一冊,是目前仍在通行使用的本子。

相關條目

《清朝通典》

《皇朝通典》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