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法案

清晰法案

清晰法案(就是變為法律前眾所周知的C-20草案)(英語:The Clarity Act)是由加拿大國會立法通過,條文定義了加拿大政府在一個省進行可能脫離聯邦的投票時加入協商討論。這規定為了進行脫離聯邦的協商,一個省所辦理的獨立公投必須"清晰"(是否清晰則依照下議院的裁決)定義它對選民所提出就獨立方面的問題,,且結果將必須是絕對多數,不得是比較多數,例如,50%多一個人的多數。

清晰法案(C-20草案)於1999年12月13日在下議院第一次被提出討論。在2000年3月15日被下議院通過,在6月29日最終版本由上議院通過。
清晰法案乃是針對1995年魁北克獨立公投與該省推動中的魁北克獨立運動的回應。在1996年,改革黨下議院議員史蒂芬·哈珀提出了一個相似但寬鬆的個人動議,魁北克臨時動議(執行中的名稱為C-341草案),此法案為清晰法案的前身,但最後並未被通過。

清晰法案在讓·克雷蒂安領導聯邦政府任內通過。清晰法案在讓·克雷蒂安領導聯邦政府任內通過。

清晰法案的內容依據加拿大最高法院1998魁北克脫離案的裁決作為參考,在讓·克雷蒂安領導聯邦政府任內通過。

公民投票主題的模稜兩可

推動清晰法案的主要力量來自於幾乎使魁北克脫離聯邦的1995年魁北克獨立公投,以一個些微的差距(50.58%對49.42%),魁北克人民投票拒絕了脫離聯邦的選項。 許多渥太華的擁護聯邦者完全未預料到此結果,而他們相信公投結果依加拿大法律並沒有法律效力。
最強烈的反彈來自於擅自把1995年公投問題模糊化,事實上魁北克已經通過法律,以確保萬一與加拿大政府的憲法上的協調失敗後魁北克國民大會仍保有單方面宣布獨立權力。

清晰法案的通過與反應

清晰法案(C-20法案)稍後完成草案並於1999年12月13日發表。魁北克國民大會的所有省議會內的政黨發表了更激烈的抨擊,包括魁人政團也包括了眾多的聯邦主義者。
由查爾斯·約瑟夫·克拉克領導的進步保守黨也反對此法案。隨著加拿大國會正式通過此法案,一份支持魁北克自決權的公開信發表並由為數眾多的魁北克與加拿大其他地區的知識份子簽署。
魁北克最大的英語族群權利團體魁北克聯盟領導人威廉·強森,他說此法案可避免分離主義者發表誤導資訊。
前加拿大總理讓·克雷蒂安常常提到清晰法案乃是他聯邦政治生涯中最驕傲的成就。
在CTV於2005年5月15日的訪問中,獨立派的魁北克前總理傑奎斯帕希茲說:“清晰法案沒有意義,應被忽略。”
2005年12月7日在聯邦選舉中,加拿大新民主黨領導人傑克·林頓還宣稱他替清晰法案背書.這與2004加拿大選舉的談話形成對比,那時他說該法案強化了加拿大的不一致性。對於他改變為支持論點,他歸因為了解到該法案乃合乎憲法。

關鍵觀點

法律上的關鍵觀點包含了以下幾項:
提出公投前給予下議院權力決定公決的議題是否足夠清楚以供選民判斷
被認定不清晰問題的具體陳述不應只單獨參考分離的一方
給予下議院權力以釐清在公民投票中何為清楚的多數,這暗示著成功的獨立必須要有絕對多數
所有的省與原住民必須都是協商的其中一份子
允許下議院推翻投票的決定,如果它認為投票違反了任何清晰法的原則
加拿大一省的獨立將需要提出一個憲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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