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縣財政局

5、負責制定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指導鄉鎮財政管理工作。 6、建立和完善現代財政國庫制度,制定和執行全縣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本級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管理,規範財政收支繳撥程式。 8、擬訂和執行我縣政府債務管理辦法,加強對各項基金和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1、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和執行清新縣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和財政收支政策及其有關配套措施;對清新縣各項經濟政策和社會發展規劃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實施財政分配政策。
2、貫徹執行《預算法》、《會計法》和其他財稅法規、規章及財務會計制度;制定和執行本縣有關財政、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規章制度。
3、負責組織指導全縣財政工作;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本級預算及執行情況,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縣本級預算調整意見和縣本級決算情況。
4、管理和監督本級各項財政收入,組織和監督預算執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中央級稅收徵收工作;管理本級政府性基金和財政專戶。
5、負責制定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指導鄉鎮財政管理工作。
6、建立和完善現代財政國庫制度,制定和執行全縣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本級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管理,規範財政收支繳撥程式。
7、負責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8、擬訂和執行我縣政府債務管理辦法,加強對各項基金和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充分運用財政槓桿,搞好我縣各項經濟建設的投融資管理工作。
9、負責縣級財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縣統一的支出政策和開支標準;管理縣級社會保障支出。
10、負責全縣政府採購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11、辦理各類財政撥款,參與有關支出項目的效益考核,對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追蹤問效;負責財政性投融資項目建設工程預算、結算、竣工決算審查及竣工財務決算和交付使用資產的審批;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及資金的管理。

內設科室

辦公室(掛紀檢監察股、財政監督分局牌子)
負責局機關黨支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綜合協調機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重要、綜合性檔案的起草;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息、宣傳、調研、外事、接待、信訪、財政科研、辦公自動化及本局機關財務核算等工作;協調承辦縣人大、政協的代表(委員)有關財政稅收問題的議(提)案。
負責局的組織人事管理、工資福利保險、幹部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政治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考勤工作、辦理有關證件、出國政審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職工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管理指導工、青、婦等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擬訂和實施財政系統人員培訓教育規劃;負責系統幹部隊伍狀況的調查研究、匯總,分析系統幹部隊伍年報表。
指導財政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並制定和完善有關各項規章制度,抓好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幹部紀檢監察教育管理工作;協助做好有關單位的離任審計工作;負責處理紀檢監察方面的來信、來訪工作及上級交辦的各項紀檢監察工作等。
擬訂財政監督各項規章制度,協助做好人員輪換、離任審計;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財稅紀律的執行情況,並提出完善財稅法規、財會制度和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和建議;會同有關股(室)監督預算內外的執行,檢查各項財政收入的征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會同有關股(室)做好各類違反財經紀律、財務會計制度的檢查及違紀款項的收繳入庫工作;做好對會計信息質量的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維護財經紀律的宣傳教育。
預算股
執行國家財政預算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編制中長期財政收支規劃;負責匯總編制全縣年度預算草案,審定全縣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負責全縣財政預算指標管理工作,統一辦理預算追加、減事宜及其他預算調整事項的審核報批,負責年度預算調整報告及報告說明;擬訂縣對鎮的財政管理體制,指導、檢查鄉鎮財政管理,制訂對鎮的轉移支付制度;承擔與縣人大財經委員會聯絡事宜和審計局審計財政預算執行的有關工作,擬定全縣政府債務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全縣財政供養人員信息匯總管理工作。
行政政法股
負責組織實施行政、政法、教育、科學、文化等部門的公有財產制度和支出政策;管理行政管理費、公檢法經費、民兵事業費、武裝警察部隊經費、外事、外宣經費;管理教育、科學、文化等部門的公有財產制度和支出政策;管理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廣播電視、計生、檔案、地震及其他部門事業費;負責對縣級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經費實行國庫集中支付;貫徹執行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制定我縣的開支標準;審核分管部門的年度預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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