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細胞白血病

淋巴細胞白血病

淋巴細胞性白血病分兩種,一種為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另一種為慢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是一種進行性惡性疾病,其特徵為大量的類似於淋巴母細胞的未成熟白細胞。這些細胞可在血液、骨髓、淋巴結、脾臟和其它器官中發現。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簡稱慢淋,是一種起病緩慢的淋巴細胞系中某些免疫功能不全的淋巴細胞惡性增生性疾病。

病因

(一)發病原因

CLL病因不詳,目前尚無證據說明反轉錄病毒,電離輻射可引起該類型白血病;但發現幾種因素與該病密切相關:遺傳性(種族和家族性)及性別。

1.遺傳因素有CLL或其他淋巴系統惡性疾病家族史者,直系親屬發病率較一般人群高3倍,CLL患者的親屬自身免疫病的發生率也明顯增加。

2.染色體異常約50%的CLL患者具有染色體異常,常累及12或4號染色體,-8,i(7),i(2p),t(13;21),18,6q-,14q-,-X等異常均有報導,染色體異常與病程有關,疾病早期染色體異常占20%左右,晚期病例可達70%,CLL受累的染色體常涉及免疫球蛋白編碼基因(如14號染色體的重鏈基因)或癌基因(如12號染色體的c-ras-Harvey和11號染色體的c-ras-Kirsten)。

(二)發病機制

CLL的確切發病機制不明,環境因素與CLL發病無明顯相關,已報告與其他類型白血病發病有密切相關的因素如電離輻射,化學致癌物,殺蟲劑等均與CLL發病無關,病毒感染如HCV(C型肝炎病毒),EB病毒亦與CLL發病無關,雖然CLL病人中男性明顯多於女性,但未發現性激素與CLL發病之間有相關,目前研究集中在CLL發病與遺傳因素,染色體,細胞癌基因和抗癌基因改變的關係。

1.遺傳因素

CLL發病率在白種人和黑種人高,在亞洲黃種人低,其發病率並不因人種的遷居而變化,提示不同種族的某些遺傳因素與CLL發病相關,此外,相繼有報告在同一個家庭中多人發生B細胞型CLL,CLL患者第一代子女患CLL或其他惡性淋巴增生性疾病的危險性為普通人3倍,且多在年輕時發病,也提示遺傳因素在家族性CLL發病中有重要作用,但HLA單一表型與CLL間無明顯相關,目前尚未發現與CLL發病的遺傳因子,即使單卵雙胎子CLL患者,至今未發現有共同的基因異常表現。

2.染色體

CLL的細胞遺傳學研究較困難,因其淋巴細胞不易受有絲分裂原刺激而增生,不易得到分裂象細胞,近年來,通過改進刺激CLL細胞分裂技術,套用染色體R顯帶和原位雜交(FISH)法提高了CLL染色體研究成功率,約50%CLL患者發現有克隆染色體異常,而其餘正常核型患者可能是正常T細胞核型而未檢測到CLL的B細胞異常核型。

(1)13號染色體異常:近50%CLL患者有13號染色體長臂缺失,缺失部位多在13q12.3和13q14.3,13q12.3部位缺失,其缺失部位有乳腺癌易感基因(BRCA2),在13q14.3部位缺失,缺失部位可影響到抑癌基因RB-1(視網膜母細胞基因),DBM(與阻止淋巴細胞惡變有關),LEV1,LEV2和LEV5(與CLL發病有關)。

(2)12號染色體異常:12號染色體三體型異常在CLL,初期很少檢測到,多在CLL臨床病情進展或轉為淋巴瘤(Richter綜合徵)時發現伴有12號染色體三體型的CLL細胞多有複雜型改變及不典型或幼淋細胞形態,提示三體12染色體異常與CLL病情惡化有關,12染色體三體型作用機制可能是通過對位於12q13和12q22之間的某些基因如mdm基因的影響而體現。

(3)11號染色體異常:近10%~20%CLL患者有11號染色體移位或缺失,伴有11號染色體異常者臨床發病年齡較輕(<55歲),病程常表現為侵襲性,11號染色體異常可累及11q13,目前已認識到此部位包括腫瘤抑制基因-MEN-1(多發性內分泌腫瘤綜合徵Ⅰ型),最常見的11號染色體缺失在11q14-24之間,特別在11q22.3-23.1之間,在此部位中可能有腫瘤抑制基因RDX(多發性神經纖維瘤Ⅱ型腫瘤抑制基因同類物)和AIM(遺傳性共濟失調-毛細胞血管擴張症突變基因),這兩種基因的功能與激活腫瘤抑制基因p53有關,p53基因具有調節細胞周期和維持基因穩定作用,其表達產物可使異常細胞進入細胞周期時被阻滯在S1期,便於異常細胞有更多的時間進行DNA修復,如細胞不能自行修復受損的DNA,則會自行凋亡。

(4)6號染色體異常:包括6號染色體短臂及長臂異常,6號染色體短臂異常目前尚未發現有相應特定基因功能改變,6q21-q24異常患者臨床常表現為幼淋細胞增多和侵襲性病程,此外,TNF-α(腫瘤壞死因子α),和LY-α(淋巴a)其基因均位於6號染色體長臂,此兩種因子與促進CLL細胞增生,抑制正常淋巴細胞和骨髓細胞增生有關。

(5)14號染色體異常:常表現為易位,在CLL患者中少見,在淋巴瘤患者中多見t(11;14)(q13;q32)易位:在CLL中罕見,14q32含有免疫球蛋白a重鏈同型開關基因,而11q13有細胞周期素D1基因(cyclicD1)t(11;14),常見於外套型非霍奇金淋巴瘤,t(14:18)CLL患者罕見,常見於低度惡性濾泡型淋巴瘤。

3.特殊基因改變

(1)p53基因:p53基因為一種重要的腫瘤抑制基因,位於17p13.1部位,編碼53-kD核酸磷酸蛋白,其突變或缺陷可能為近半數腫瘤患者的致病原因,17號染色體短臂缺失僅見於10%~15%的CLL患者,此外,還有10%~15%CLL患者有p53基因突變,伴有p53基因突變患者多為進展型,具有白血病細胞高增生率,生存期短,對一線治療藥物抵抗的臨床特點,見於半數Richter綜合徵和B細胞幼淋細胞白血病,提示p53基因突變可能是某些CLL患者病程中獲得性改變。

(2)多劑耐藥基因(MDR):約40%CLL患者MDR-1基因表達增高,MDR-1位於7q21.1,編碼170kD跨膜部糖蛋白,在CLL患者B細胞中MDR-1表達增加而在正常B細胞中表達不增加,此外由於治療或其他因素也可誘導MDR-1基因表達增加,MDR基因異常表達更多是促進CLL患者病程進展原因而不是CLL原發病因。

(3)bcl-2:bcl-2基因位於染色體18q21,大多數CLL患者由於bcl-2基因重排而表達增加,約有5%左右CLL患者bcl-2基因重排是位於2號和8號染色體上的IGk或λ輕鏈基因與位於18號染色體bcl基因易位,但除基因重排外,CLL白血病細胞bcl-2表達增加與其基因位點的低甲基化有關,可能還有一些尚未了解的基因亦參與作用,使CLL細胞抵抗凋亡。

4.細胞因子

CLL細胞具有分泌多種細胞因子的能力,如TNF-α,TGF-β(轉移生長因子β),IL-7(白介素-7),IL-5,IL-2等,這些因子具有直接或間接刺激CLL白血病細胞增生或防止CLL細胞凋亡作用,同時具有抑制正常淋巴細胞和骨髓造血有關細胞增生作用,因而細胞因子與CLL患者發病和疾病進展均相關。

細胞動力學研究顯示,CLL患者周圍血中被3H標記的白細胞數量少,提示大多數白細胞處於休止期,(G0期)而不增殖,同時發現幾乎所有的CLL的白細胞均表達高水平的抗凋亡蛋白bcl-2,及低水平的凋亡收蛋白bax,故bcl-2/bax比例失衡,致細胞凋亡受阻,符合臨床上大量成熟小淋巴細胞積聚的現象,構成CLL的主要病理基礎。

症狀

淋巴細胞性白血病淋巴細胞性白血病

1、症狀:早期可有倦怠乏力,逐漸出現腹部不適,食欲不振,消瘦,低熱,盜汗。晚期患者可出現頭暈,心悸,氣短,皮膚紫癜、瘙癢,骨骼痛,常易感染。約8%~10%病人可並發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

2、體徵:80%患者有淋巴結腫大,並以次引起患者注意,以頸部、鎖骨上、腋窩、腹股溝等處淋巴結腫大為主。腫大的淋巴結無壓痛,質地中等,可移動。CT掃描可發現肺門、腹膜後、腸系膜淋巴結腫大。50%~70%的患者有輕至中度脾大,輕度肝大,多在脾腫大後發生。但胸骨壓痛少見。晚期患者可出現貧血、血小板減少、皮膚黏膜紫癜。T細胞CLL可出現皮膚增厚、結節以至全身紅皮病等。

併發症

1、由於免疫功能減退,常易並發感染,是患者病情惡化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最常見的是細菌感染,病毒感染次之,真菌感染較少見。

2、 繼發第2種腫瘤。約9%~20%患者可出現。最常見者為軟組織肉瘤、肺癌等。

檢查診斷

可行以下檢查以明確診斷:

血象中白細胞增多是本病的特點,最突出的發現是小淋巴細胞增多,白細胞計數大多在15~50×109/L,少數可超過100×109 /L。早期、小淋巴細胞占白細胞的65%~75%,晚期90%~98%,其形態與正常的小淋巴細胞難以區別。中性粒細胞和其他正常白細胞均顯著減少。早期,貧血可不存在,以後逐漸加重,晚期貧血可以很嚴重,網織紅細胞增高,血清膽紅素增加。晚期血小板計數常減低。骨髓象:早期白血病細胞僅在少數骨髓腔內出現,因此,早期骨髓象可無明顯改變;晚期正常的骨髓細胞幾乎全部被成熟的小淋巴細胞所代替,原始淋巴細胞和幼稚淋巴細胞僅占5%~10%。另外,50%的病例有丙種球蛋白減少;10%~20%的病人有自身抗體;30%患者有高尿酸血症。

治療

一、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

治療的目的是癌症的緩解。當外周血計數和骨髓計數正常時即已緩解。

淋巴細胞性白血病治療淋巴細胞性白血病治療

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以抗癌藥物行聯合治療(化療)。初始(誘導)化療需住院3至6周,然而後續的化療可以門診病人的形式給予治療,如果淋巴細胞計數極低則需行隔離治療以避免接觸感染病原體。

化療由3至8種有代表性的藥物的聯合治療構成,這些藥物包括:強的松、長春新鹼、甲氨喋呤、,6-巰基嘌呤和環磷醯胺。有時有必要給予血液製品(如濃縮紅細胞、血小板)支持治療以糾正貧血和低血小板計數。發生任何繼發感染的患者需接受抗生素治療。

病情緩解之後,針對脊柱給予化療或放療以處理可能侵襲入脊髓液的任何白血病細胞。

後續治療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復發,給予持續時間為一年的化療。對復發病例或其它治療無效的病例,其治療選擇是在高劑量化療後行骨髓移植。

二、慢性淋巴白血病:

1、化療:A期可不治療。BC期可根據臨床情況選擇環磷醯胺,苯丁酸氮芥等藥物.也可採用聯合化療。

2、放療:用於淋巴組織過度腫大者。

3、對症治療:控制感染。對血小板減少造成出血及重度貧血者可用激素治療,如藥物治療無效可考慮切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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