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危險標誌

注意危險標誌

注意危險標誌是交通安全標誌的一種,設在以上標誌不能包括在其他危險路段以前適當位置。提醒行人注意安全,減少事故發生。

概念

注意危險標誌是交通警告標誌的一種,圖型是一個大大的感嘆號“!”,設定在其他警告標誌不能包括的其他道路危險位置,用以提示駕駛員謹慎駕駛,注意觀察路況,達到提示駕駛員注意觀察道路通行條件的目的。

作用

車輛在道路上行駛,駕駛員不斷地從道路、自然環境、車輛性能等方面獲取信息,經過駕駛員的處理判斷,完成對行駛狀態的調整,如果其中一些重要的信息沒有及時被駕駛員捕捉或是駕駛員錯誤判斷了這些信息,車輛的運行安全就會受到威脅。交通警告標誌的作用就是將這些信息提前直觀地傳遞給駕駛員,為其判斷和採取措施爭取時間。

然而道路運行環境是十分複雜多樣的,警告標誌的種類不可能涵蓋所有可能對車輛運行安全構成威脅的隱患,那么就需要一種相對抽象的警告標誌,它的作用僅僅是喚醒駕駛員,達到提示駕駛員注意觀察道路通行條件的目的。雖然沒有明確表達某種道路安全隱患類型,但其對提高道路運行安全的作用也是不可抹煞的,這樣就產生注意危險警告標誌。

產生的必然性

注意危險警告標誌是用以提示駕駛員謹慎駕駛,注意觀察路況。

設放位置

放置在其他警告標誌不能包括的其他道路危險位置。

常見用途

注意危險警告標誌最常見的用途是用作臨時停車的警告標誌。經常會在汽車的後備箱裡看到它的身影,它也不像其他警告標誌一樣被懸掛在固定的標誌立柱上,通常只是簡個地支放在距離臨時停靠在路邊車輛一段距離的路面上.提醒駕駛員注意避讓。對於此警告標誌的這種用途,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五十二條中有明確說明“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 駕駛人應當立即升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定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案例

這是一個沒有使用注意危險標誌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案例,足以說明此標誌的重要性。

前因 2004年1月11口20時30分許,內蒙古自治區司機全某駕駛一輛解放十掛大貨車,以每小時八十多公里的速度,由西向東行駛到京瀋高速公路出京方向18km過六環路跨線橋500m時,因疲勞犯困,欲超越前方一輛大貨車時打輪過猛,致使大貨車向左側滑橫在了主路中間,大貨車沒有碼放警告標誌。

前因

後果 幾秒鐘後,河北省司機韓某駕駛一輛黑色桑塔納2000型小客車(內乘4人) 由後駛來。由於大貨車沒有碼放警告標誌.致使桑塔納小客車躲避不及.一頭撞在大貨車中部的油箱上,造成兩車起火。這時,北京司機張某駕駛一輛山色寶來小客車也衝到跟前,追撞在大貨車的右後尾部。桑塔納小客車司機韓某和兩名乘車人當場死亡,1人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後果

友情提示 事故是慘重的,教訓是痛心的,就因為沒放小小的注意危險標誌警示牌,造成結果四人死亡。

友情提示

如果司機能提高安全意識,不疲勞駕駛,或大貨車向左側滑橫在了主路中間時,在合適位置放一個注意危險標誌,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提醒司機朋友們一定不能忽略工作中的每一個小小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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