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民族復興愛國運動

波蘭民族復興愛國運動最初名為公民救國委員會,不久改名為民族復興公民委員會,於1981年12月波當局宣布軍管後出現。

說明

波蘭民族復興愛國運動,1981年12月波當局宣布軍管後出現。最初名為公民救國委員會,不久改名為民族復興公民委員會。1982年7月發表民族復興宣言,同時將本組織正式定名為“民族復興愛國運動”。

介紹

該組織宣稱擁護政府的各項措施並以“社會主義革新、復興、民族和解”為宗旨。同年12月召開第一次全國會議,選出了全國領導機構臨時委員會。1983年5月舉行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選出400人的全國委員會和60人的執行委員會,還組成了由11人組成的執委會主席團。無黨派人士揚·多布拉欽斯基當選為全國委員會主席。該組織稱,其範圍比人民統一陣線廣泛,不僅包括各黨派,而且包括三個世俗教會組織、各社會團體和各界代表。同年10月修改的憲法確認了民族復興愛國運動的活動,並認可了它代替人民統一陣線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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