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朝鮮族鄉

河東朝鮮族鄉尚志市管轄。位於市境東北部,瑪河東岸,北與延壽縣毗鄰。鄉政府駐地距市區10公里。

基本信息

河東朝鮮族鄉

隸屬

河東朝鮮族鄉尚志市管轄。位於市境東北部,瑪河東岸,北與延壽縣毗鄰。鄉政府駐地距市區10公里。

沿革

河東鄉,因其地居瑪河東岸而得名。中華民國時期,屬珠河縣第一區管轄,聚居的朝鮮族農民已有80多戶。東北淪陷後,安置滯留在哈爾濱的朝鮮“難民”和實施所謂“開拓計畫”,形成了河東朝鮮族聚居區,1938年設河東村。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設定河東區,1950年12月改為第七區。1954年2月,設定河東朝鮮族自治區。1956年5月,撤區劃 鄉,撤銷河東朝鮮族自治區,設定河東朝鮮族鄉。1958年9月,改稱河東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改為河東朝鮮族鄉。

地理

河東鄉全境東部屬丘陵地,西部為瑪河沖積平原,土壤肥沃。是尚志市朝鮮族主要聚居區。

耕地

全鄉總面積130平方公里,有4.97萬畝,其中水田面積占70%,是尚志市水稻主產區之一。鄉辦工業有農機修配廠、油漆化工廠、膠木配件廠等,1992年鄉企總產值2449萬元。

全鄉共惠民、東安、南興、長勝、光星、長新、大星、五星、太陽、長發、光明、北蓮 河、北興等13個村。1992年末全鄉總人口1.5萬人,其中朝鮮族人口約占總人口的50%。鄉政府駐地太陽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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