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屍葬母

沉屍葬母

沉屍葬母,是一件驚天“拋屍案”,外來打工者王小喜(化名)無錢葬母,在母親猝死後,含淚將其裝進麻袋沉屍“水葬”,他因涉嫌“侮辱屍體罪”觸犯了法律。

沉屍葬母王小喜
福建省南安市公安局2008年12月8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備受社會關注的男子“沉屍葬母”案進行通報,嫌犯被以涉嫌侮辱屍體罪依法拘留。南安市警方偵查發現,嫌犯依靠打工收入不僅有能力火化母親遺體,而且在母親病危之際,就已開始與人合謀將亡母沉屍處置。看來,“弱者”不一定代表了“正義”。

背景故事

兩個麻袋套著一具女屍,袋子裡裝著3塊石頭。福建南安市碼頭鎮大庭村黑石潭,這具女屍大白天驚現河岸邊。南安市公安局艱苦排查9天后,疑案真相大白--28歲的安徽外來工王小喜(化名)的66歲母親猝死出租房中,拮据不堪的他,含淚將遺體裝在麻袋裡,沉屍“水葬”。王小喜隨即以涉嫌侮辱屍體被刑拘。

社會輿論

最低也要1000元的火化費,對王小喜這樣月工資只有四五百,且需要長期照顧病母的農民工而言,實在是不能承受之重。而當地民政部門“葬不起親人,可向民政部門申請”這樣的表態,在“無此專項基金”的事實面前,恐怕更像是一種事後的“隨便說說”。何況,王小喜還得擔心訊息傳出後,自己會不會被趕出那租來的房子,身在異鄉,他又該上哪裡去安放母親的骨灰。需要收費的喪葬,王小喜“消費”不起,他只有讓不收費的河水,幫助安葬自己的母親,但其中的孝心應該一樣。就算這樣的安葬方式,與“公序良俗”相悖,可這其中的問題卻需要深思。那位老嫗,她不僅是王小喜的母親,她更是國家的公民,喪葬制度應該有相應的考慮。

真相大白

事情和那些急著替“沉屍葬母”喊冤的人開了個認真的玩笑。福建省南安市公安局8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備受社會關注的男子“沉屍葬母”案進行通報,嫌犯被以涉嫌侮辱屍體罪依法拘留。根據警方的調查,疑犯有能力支付母親的喪葬費。

事後反思

這算不算是給那些假弱者之名敲打社會不公的人一個警告。在同情弱者的背後,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正如“強權即真理”不過是一種謬論一樣,人們往往會忽略他還有一個孿生兄弟叫做“弱者即正義”。眾所周知,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是實踐而不是人數,正義也不是弱者天然的同盟軍。“史上最毒後媽門”尚不足以讓人們警醒的話,那發生在哈爾濱某酒吧前的那起命案,更把“弱者即正義”的理論演繹得淋漓盡致。那時節,洶湧的輿情如同被人捏在手心的“撥浪鼓”,當死者方被曝出有高官親戚的傳言時,事情就成為“六提轄打死惡少”。而當死者方被證明只是一名普通市民之際,事情就轉為“惡警打死大學生”。在這裡,身份的差異決定著事情的性質,很少有人在意事件真正的是非曲直。

沉屍葬母發現屍體
南安市警方偵查發現,疑犯依靠打工收入不僅有能力火化母親遺體,而且在母親周氏病危之際,就已開始與葉麗合謀,將亡母沉屍處置,因為這樣“可以省些麻煩”。對於那些“弱者即正義”的篤信者而言,與其說是一種思維定勢在作祟,毋寧說是對某些現存規則的失望。在他們眼中,規則不過是強者施加給弱者的“緊箍咒”,即便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說法,但在“刑不上大夫”的“潛規則”面前,再冠冕堂皇的規定也形同虛設。久而久之,形成了“弱者即正義”的條件反射。而在成熟的公民社會,正義女神並不是根據人們地位高低、身份尊卑選擇自己的站隊,她手中的旗幟只授予那些約定俗成守規則的人,而不管他是強者還是弱者。真正說起來,“替富人說話,為窮人辦事”的說法看似進步的中庸,但仍然無法從“弱者即正義”的泥沼中走出來。沒有人可以否認這個現實社會確實存在著恃強凌弱的不公現象,但這絕不意味著弱勢一方永遠掌握著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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