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反按揭

在中國,“房屋反按揭”有一個專用名詞,叫做“以房養老”。 以上講的主要是房地產市場的“反按揭”。 而汽車的“反按揭”與房地產的“反按揭”其本質是一樣的,都是把產權物(一個是房子,一個是車子)抵押給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獲取資產流動性的一種方式。

定義

“反按揭”又稱“倒按揭”。最早出現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是由美國新澤西州勞瑞山的一家銀行創立的,在已開發國家已有二十多年的歷史了。最早的反按揭是針對房地產市場的。房屋產權擁有者,把自有產權的房子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在綜合評估借款人年齡、借款人當地平均壽命、房產現在價值以及房產未來增貶值等諸多因素後,每月給房主一筆固定的錢”。房主繼續獲得居住權,一直延續到房主去世;當房主去世後,其房產出售,所得用來償還貸款本息,其升值部分亦歸抵押權人所有。由於這種貸款方式與傳統的按揭貸款相反,故被稱為“倒按揭”或“反按揭”。如今,在西方用“反按揭”的方式來解決公民的養老服務問題已經非常流行了。而在中國,這種模式才剛剛興起。在中國,“房屋反按揭”有一個專用名詞,叫做“以房養老”。
以上講的主要是房地產市場的“反按揭”。而汽車的“反按揭”與房地產的“反按揭”其本質是一樣的,都是把產權物(一個是房子,一個是車子)抵押給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獲取資產流動性的一種方式。房屋消費者把房子抵押給銀行等金融機構獲取現金用於生活,汽車消費者把汽車抵押給銀行獲取現金用於生活或生產。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介入都是對反按揭的資金進行託管,然後再返還給客戶使用,這樣就避免了資金的閒置和資產的固化,同時幫助消費者合理規劃自己的生產和生活。
在這裡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反按揭”與普通的資產抵押貸款最大的不同即在於資產使用權和產權是否及時讓渡上。“反按揭”下的資產其產權和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仍然歸產權人所有,而普通的抵押貸款則通常需要要將資產的產權或使用權讓渡給貸款方。即便不做及時讓渡,也需要辦理抵押登記。而“反按揭”則主要是通過雙方或多方協定進行民事契約確認。
反按揭如今在國內剛剛興起,已經引發了廣泛的關注。一些保險巨頭和創新型的金融機構已經敏銳地嗅到了這股金融改革春風所帶來的巨大商機,正在等待相關法律法規的落定,積極謀篇布局了。

性質

“反按揭”的本質就是通過金融的原理盤活固定資產,使擁有固定資產的人能夠通過金融創新獲得流動性。

套用

2013年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按計畫“以房養老”政策會於2014年上半年試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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