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智勇

汪智勇

汪智勇,廣安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原黨組成員。 2014年2月28日,廣安市紀委對汪智勇黨紀立案檢查; 4月16日,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2月31日,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汪智勇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高利轉貸罪,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個人經歷

汪智勇2000年從西南政法大學畢業後,到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擔任過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和庭長,隨後擔任了廣安區副區長,廣安區委常委、副區長。2013年7月26日,四屆廣安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任命汪智勇為廣安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免去汪智勇的廣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職務(兼任)。

涉嫌違紀

犯罪事件

2006年,汪智勇任廣安區副區長,廣安區委常委、副區長以來,長期分管住建、國土、交通等重點部門,通過插手工程領域、泄露保底價、審批緩交土地出讓金、購房優惠、建房等方式大肆收受賄賂,並以借款的名義在7名開發商處投資獲利上千萬元。

2007年左右,某開發商在參與萬金山舊城改造項目競標前找到汪智勇,請求汪智勇在競拍前將保底價告訴他,並送給其現金10萬元。拍賣會當天,汪智勇作為廣安區政府代表參加了保底價研究,保底價確定為7600萬元後,按照事先約定,汪智勇趁上廁所的機會將保低價通過中間人以“76歲”的暗號透露給該開發商,該開發商通過串通招投標的方式以7900萬元中標。2011年,在前鋒鎮一宗土地拍賣過程中,汪智勇通過張某某將8200萬元保低價提前透露給了某開發商,該開發商仍通過相同的方式以8400萬元中標,兩宗地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上億元。

汪智勇用聚斂的財產,在成都、重慶、廣安等地購買房產4套、門市9間,為了貪圖享受,他還購買了一輛價值上百萬的輝騰轎車和一輛斯巴魯越野車。

2014年2月26日,汪智勇被調查組帶走前的當晚,他還與幾個老闆一起大吃大喝,不含酒水這頓飯就用了3千多元。

汪智勇喜歡打麻將賭博,長期與一些老闆通宵達旦打牌賭博。他與開發商老闆打牌,一般打2000元或4000元一顆子,有時候“加飄”每顆子達到8000元,每次輸贏達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一些老闆正是以賭為媒,以頻繁送禮聯絡感情,拉領導幹部下水,最後發展到為其所用、權錢交易。

2014年春節期間,汪智勇以右腿骨折、行動不便為由,一直未到單位上班,無論公務上有多重要的事情都一律推託。而在此期間,他包下四星級酒店一套三居室的豪華套房,住了40多天,由開發商支付房費。而包下豪套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方便與一些老闆打麻將、鬥地主賭博。在此期間,汪智勇還大肆收受開發商、企業老闆的錢物,並多次參加開發商的宴請。同時,為了“禮尚往來”,汪智勇還專門設宴“款待”他的老闆“朋友”們,而用餐的費用自然是由開發商買單的。某人參加了他組織的宴會,看到十五年的茅台擺在地上,“當時我就覺得這個太張揚、太奢侈了,感覺汪智勇要出事,敬了一杯酒就趕緊跑了”。

開除黨籍

2014年2月,中共廣安市紀委對汪智勇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汪智勇違規從事營利性行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汪智勇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汪智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一審宣判

2014年2月28日,廣安市紀委對汪智勇黨紀立案檢查; 4月16日,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2月31日,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汪智勇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高利轉貸罪,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無期徒刑判決

2015年5月13日有訊息報導,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判處廣安市政府原秘書長汪智勇無期徒刑。

人物警示

汪智勇腐敗案件是一起典型的領導幹部放棄世界觀、人生觀改造,私慾極度膨脹,利用職權大肆收受賄賂、聚斂錢財、大搞權錢交易的腐敗案件。他把手中的權力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將領導幹部的正常工作異化為市場經濟的等價交換。

顧汪智勇的違紀違法歷程,無不是一個從小到大、由量變到質變、從苗頭問題到突出問題的蛻化過程,無不是因權欲薰心、追名逐利所致,其結果令人痛心、令人惋惜。

在汪智勇看來,幫老闆做事而收老闆的錢是理所當然,“互利互惠”。正是因為無視法紀、無所顧忌,使得其膽子越來越大,貪慾越來越強,最終付出了慘重代價。

“時至今日,我才發現原來苦苦追求的金錢竟是最大的包袱和罪惡!自己平常最忽略的自由光陰、親人團聚、共享天倫才是人生最美麗、最動人的畫面!”被組織調查期後,汪智勇才認識到自由和親情的可貴,“我想用我慘痛的教訓,勸告為官在職者,警惕仕途後來者: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