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實驗中學學生會

江津實驗中學學生會

重慶市江津實驗中學校學生會(簡稱“實驗中學學生會”)是在校黨委領導、校學生處和校團委具體指導下的建立的學生組織,是實驗中學學生自己的民眾組織。學生會是學校密切聯繫學生的橋樑和紐帶;是廣大學生切身利益的忠實代表。 校學生會始終堅持“服務同學、鍛鍊自我”的工作宗旨,遵循“主動發展,人人進步”的工作原則,踐行學校“乾乾淨淨、安安靜靜、平平靜靜、文文靜靜”的德育理念,開展各類有益於學生身心健康的學習、創作、文體、社會實踐、等活動。團結和帶領全校學生積極參與學校學生事務民主管理,維護學生正當權益,倡導良好校風學風。

簡介

重慶市江津實驗中學校學生會(簡稱“實驗中學學生會”)是在校黨委領導、校學生處和校團委具體指導下的建立的學生組織,是實驗中學學生自己的民眾組織。學生會是學校密切聯繫學生的橋樑和紐帶;是廣大學生切身利益的忠實代表。

本會始終堅持“服務同學、鍛鍊自我”的工作宗旨,遵循“主動發展,人人進步”的工作原則,踐行學校“乾乾淨淨、安安靜靜、平平靜靜、文文靜靜”的德育理念,開展各類有益於學生身心健康的學習、創作、文體、志願服務、等活動。團結和帶領全校學生積極參與學校學生事務民主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表達和維護學生正當權益,倡導良好校風學風。

形象標識

江津實驗中學學生會 江津實驗中學學生會

江津實驗中學學生會形象標識由同學們自主設計,校學生會宣傳部再修改加工,於2016年1月1日正式啟用。形象時尚,表達了新時代學生的青春活力,進一步凸顯了我校學生會的幹勁!

幹部名單

學生會第六屆委員會名單
部門姓名職務
-戴培煜團委副書記、第六屆委員會第一任主席
學生會傅千懿第六屆委員會第二任主席
校團委羅娜娜初2019級團總支部書記
校團委王仁凱高2021級團總支部書記
校團委程鵬高2020級團總支部書記
校團委敖文俊高2019級團總支部書記
紀律部王航紀律部部長
就餐管理部蘭天就餐管理部部長
幹事部傅偉、王鑫幹事部部長
勞動部龔馨宇勞動部部長
廣播站鍾事誠廣播站站長
校青聯陳思橙校青年聯合會主席
校青聯蔡家敏國中部青年聯合會主席
紀律檢查委員會王雲夢校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江津實驗中學學生會秘書處
姓名部門職務
傅千懿秘書處秘書處主席
慕忠益宣傳部宣傳部部長
李唯組織部組織部部長

歷屆學生會

第四屆委員會

於2014年11月成立,設定勞動部、體育部、紀律部、秘書處、廣播站,未設定主席。

第五屆委員會

學生會召開第六屆學生代表大會 學生會召開第六屆學生代表大會

於2016年5月成立,設定紀律部、勞動部、就餐管理部、秘書處、廣播站、年級團總支部、青年聯合會、幹事部。戴培煜同學當選主席。

第六屆委員會

於2018年5月成立,設定紀律部、勞動部、就餐管理部、秘書處、廣播站、年級團總支部、青年聯合會、幹事部。戴培煜同學當選第六屆委員會第一任主席,2019年召開學生會一次全會,傅千懿同學當選第六屆委員會第二任主席。

歷屆主席

第五屆、第六屆一任

戴培煜 戴培煜

戴培煜,男,漢族,生於2002年4月,共青團員,江津實驗中學學生會第五屆、第六屆主席、團委副書記。共青團江津區第十六次代表大會代表、重慶市學生聯合會第五次代表大會正式代表、全國最美中學生。

第六屆二任

傅千懿 傅千懿

傅千懿,男,漢族,共青團員,江津實驗中學校第六屆二任學生會主席。

學生會章程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重慶學生聯合會章程》,為表達和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規範健全學生會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名稱為江津實驗中學學生會,英文全稱為Jiangjin ShiyanStudent Union英文縮寫為 JJSYSU。以下簡稱“本會”或“實驗中學學生會”

第三條 實驗中學學生會是學生實現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的民眾組織,本會接受中國共產重慶市江津實驗中學委員會和重慶市學生聯合會的領導,接受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江津實驗中學委員會的指導。

第四條 本會始終堅持“服務同學、鍛鍊自我”的工作宗旨,遵循“主動發展,人人進步”的工作原則,踐行學校“乾乾淨淨、安安靜靜、平平靜靜、文文靜靜”的德育理念,開展各類有益於學生身心健康的學習、創作、文體、志願服務、等活動。團結和帶領全校學生積極參與學校學生事務民主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表達和維護學生正當權益,倡導良好校風學風。

會 員

第五條 具有江津實驗中學學籍的學生是本會會員。

第六條 本會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知曉本會事務;

(二)監督本會工作;

(三)享有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學生代表大會及其委員會

第七條 江津實驗中學學生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學生代表大會委員會,簡稱學生委員會。

第八條 學生代表大會由團總支、年級學生會選出的代表組成。代表名額一般不低於我會所聯繫學生人數的1%。依照各班、各支部學生人數按比例民主推選產生,其中學生會骨幹的學生幹部代表人數一般不低於60%。

第九條 學生代表大會代表每屆任期為一年。

通常的學生代表大會會議由學生委員會主席團召集。

第十條 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 修改本章程;

(二) 制定、修改和廢除學生會基本規章;

(三) 選舉和罷免學生委員會委員;

(四) 改變和撤銷學生委員會和執行委員會主席團的決定;

(五) 審議和批准學生會工作報告;

(六) 收集學生意見和建議,向學校提交提案。

第十一條 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或一個以上代表團聯名提出議案,可以提交學生代表大會審議,學生代表大會組成提案小組結合學校情況進行答覆。

五分之三以上代表可以聯名向學生委員會要求臨時召開學生代表大會。

第十二條 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履行以下義務:

(一) 主動了解本單位學生意見,並據此提交提案;

(二) 參與學生委員會組織的調研、協商等工作。

第十三條 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受推選單位監督,推選單位有權在學生委員會的監督下更換或罷免代表。

第十四條 學生代表大會代表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學生委員會委員。

第十五條 學生委員會委員每屆任期同學生代表大會代表每屆任期相同,行使職權到下屆學生代表大會選出新的學生委員會為止。

學生委員會委員可以連任。

第十六條 學生委員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 解釋本章程、本會基本規章、規範執行案,但不可逾越條款設定的初衷;

(二) 制定、修改和廢除學生會規範執行案和學生委員會工作條例;

(三) 選舉和罷免執行委員會主席團成員各部長;

(四) 選舉和罷免學生委員會主任和副主任;

(五) 罷免學生委員會委員;

(六) 撤銷執行委員會制定的同本章程或本會基本規章、規範執行案相牴觸的決定;

(七) 對執行委員會各項活動進行監督和質詢;

(八) 批准本會的預算和決算;

(九) 召集學生代表大會,主持推選學生代表大會代表;

(十) 設定、撤銷學生委員會各職能委員會;

(十一) 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江津實驗中學委員會的提名,決定學生會秘書長的人選;

(十二) 代表本會會員向學校提出建議。

學生會執行委員會

第十七條 學生會執行委員會是本會的執行機構。

第十八條 執行委員會主席團是執行委員會的領導機構,由主席一人,根據情況設副主席4-6名。根據《中華全國學聯學生會改革方案》本會不設“學生會主席助理”和“部長助理”系列職務。

執行委員會主席團每屆任期同學生代表大會代表每屆任期相同。

第十九條 執行委員會下設部門實行部長負責制,各部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各部門設定部長一名,副職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名。

部長可經學生會主席、學生會主任、學生會秘書長、提名學生委員會的任命後產生。在執行委員會主席團領導下開展工作,並對其負責。

執行委員會各部部長實行聘任制,聘期為一學期。

學生會的主席

第二十條 學生委員會根據執行委員會主席團的提名,決定主席候選人人選。

主席召集執行委員會主席團會議、部長會議和全體幹事會議。

第二十一條 學生會主席行使以下職權:

(一) 領導執行委員會工作;

(二) 決定執行委員會下設部門的設定(提名),選拔並聘任執行委員會各部負責人(提名);

(三) 向學生代表大會和學生委員會提交議案;

(四) 編制和執行本會的預算和決算,向學生委員會報告;

(五) 管理本會對外關係,並向學生委員會報告;

(六)制定、修改和廢除學生會執行委員會工作條例(提名);

(七)可列席任何轄區內學生組織會議;

(八) 學生代表大會和學生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學生會主席團

第二十二條 執行委員會主席團與學生委員會主任、學生會秘書長、組成學生會主席團。

第二十三條學生會主席由學生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兼任,總負責本會所有執行類事務。

第二十四條 學生會副主席由學生委員會主席團成員兼任,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安全衛生、文藝活動、對外事務、學生權益幾個方面進行分工。

第二十五條 學生會主席有權列席學生委員會全體會議,學生會主席團成員有權列席學生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團會議。

第二十六條 學生會主席對外代表本會。

章程的修改與生效

第二十七條 學生代表大會有權修改本章程。

學生委員會部長會議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及其修正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