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富

江文富

江文富,男,漢族,安徽省安慶人,1974年12月入伍,197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碩士,教授,先後就讀於解放軍南京政治學院、西北大學、中山大學。 曾任廣東醫學院黨委書記、常委、委員。 2017年11月4日,江文富因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第四軍醫大學學員隊幹事、副隊長,第四軍醫大學機關黨委辦公室主任,第一軍醫大學南方醫院惠橋樓黨總支書記、政治部副主任,第一軍醫大學基礎部政治委員(副師級),第一軍醫大學政治部副主任、主任(正師級)等職,榮立三等功兩次。

2004年8月-2007年4 月任南方醫科大學黨委副書記。

2007年4月-2010年1月任星海音樂學院黨委書記。

2010年1月-2016年1月任廣東醫學院黨委書記。

社會兼職

廣東省生命文化學會會長 ,是廣東醫學院生命文化學學科帶頭人,多年來致力於研究和傳播以“體驗生命、感悟生命、敬畏生命、挽救生命”為核心的生命文化。

研究成果

主持完成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二五”規劃2013年度學科共建項目《生命文化學的研究域、元理論和方法論》。

主持研究廣東省教育體制綜合改革項目《醫學院校創新生命文化教育的理論與實踐研究》;主持研究廣東省高等教育“創新強校工程”項目《生命文化理論體系的研究與實踐》等研究項目。

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生命哲學領域,創立了生命哲學的基本理念和內容體系,出版了以生命為研究對象的專著多本,包括:《生命文化概論》、《利他還是利己:生命文化視角下的選擇》、《生命文化學導論》、《先秦道家生命哲學思想研究》等。發表學術論文20餘篇,得到了學術界的認同和好評。自2013年起,在江文富教授的大力推動下,廣東醫學院開設了《生命文化概論》課程,實行文化與哲學特色的生命教育,即注重對不同“專業文化”背景的學生實施不同的教育方式,這在國內尚屬首家。 2013年,《生命文化概論》被學校評定為校級精品教材。2014年,《生命文化概論》課程被評定為省級精品視頻公開課。在江文富教授主持下,學校開設了“生命文化大講壇”,打造了一批有影響力的生命文化活動品牌,創造性地提出了“三位一體”的生命文化學的實踐套用理念 : 以生命文化學的理論研究為主體,大力推動具有生命文化特色的醫院文化建設,大力推動具有以生命文化為特色的校園文化建設,大力推動具有生命文化特色的養老產業的創立與發展,生命文化教育理念與經驗在全省乃至全國起到示範及輻射帶動作用。

主要專著

1.《醫學倫理學》,廣東科技出版社,2007年;

2.《生命文化概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

3.《生命文化教育導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

4.《先秦道家生命哲學思想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2013年;

5.《利他還是利己:生命文化視角下的選擇》,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

6.《生命文化學導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7.《生命知行》,中國青年出版社,2014年;

8.《生命彩虹》,中國青年出版社,2014年

主要論文

1.《 新時期領導班子建設的根本指針──學習鄧小平黨建理論的一點體會》載於《廣東社會科學》,1995年(02).

2.《加強醫德修養 樹立醫療新風——南方醫院惠僑科精神文明建設的經驗》載於《求是》 1998(20).

3.《“軍中特區”惠僑樓》載於《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1999(03).

4.《構建“三個代表”“三進”新模式》 載於《求是》 2004(06).

5.《退伍不褪色》載於“光明日報”2004-08-26.

6.《關注醫護人員的心理變遷,倡導整全性的“角色教育”》載於《醫學信息》 2006(07).

7.《哲學視域中的科學發展觀》載於《 哲學研究》 2006(11).

8.《爭當構建和諧社會的排頭兵》載於“南方日報” 2006-10-25.

9.《論跨國人口遷移對當代國際安全的挑戰》載於《科教文匯》 2006(07).

10.《關於現代性研究的一些思考》載於《哲學研究》, 2007(07).

11.《保障公平正義 促進社會和諧》載於“光明日報” 2007-01-30.

12.《論我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教育的馬克思主義哲學向量》載於《湖南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報》 2011(01).

13.《生命文化學的學科獨立性分析》載於《中國醫學倫理學》2014,(05)

14.《文化基因的生命性特徵》載於《廣東醫學院學報》2013,(06)

15.《西美爾生命哲學中審美救贖的理論來源》載於《長沙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01)

16.《西美爾生命哲學對德國古典哲學路徑的繼承與發展》載於《創新》2015(03).

17.《“生命文化學:對象·元理論·方法論·價值”——國際學術會議綜述》,載於《哲學動態》2015(03).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2月,據廣東省紀委訊息:廣東醫學院原黨委書記江文富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6年6月,湛江市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原廣東醫學院黨委書記江文富(正廳級)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依法雙開

2016年11月,因嚴重違紀涉嫌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廣東醫學院原黨委書記江文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等活動安排問題。2013年至2015年間,江文富先後3次接受醫療設備和藥品供應商的安排,與親屬等人前往巴厘島、安徽黃山、海南三亞等地旅遊,費用均由醫療設備和藥品供應商承擔。期間,江文富還將其按摩治療、游泳、吃請等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廣東醫學院附屬醫院報銷。

審查起訴

2016年12月22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原廣東醫學院黨委書記江文富(正廳級)涉嫌受賄案目前已移交至佛山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通報,經依法偵查查明:江文富在擔任廣東醫學院黨委書記期間,利用其職務便利,在廣東醫學院醫療設備採購、基建工程設計、學生飯堂承包等經濟活動中,夥同其子江某(另案處理),多次收受他人賄賂總計人民幣642萬元,並為他人謀取利益;在擔任星海音樂學院及廣東醫學院黨委書記期間,利用其職務便利,在兩學院人事管理過程中,單獨或夥同他人,多次收受下屬所送錢、物總計人民幣201.4萬元、美元2萬元、港幣9萬元以及冬蟲草等名貴禮品一批;在擔任廣東醫學院黨委書記期間,利用其職務便利,收受廣東醫學院合作單位廣州某公司所送港幣10萬元,並為該公司謀取利益。

公開宣判

2017年11月4日上午,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東醫學院原黨委書記江文富受賄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江文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對退繳的贓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5年,江文富在任星海音樂學院、廣東醫學院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兩學院的人事管理及廣東醫學院的醫療設備採購、基建工程建設、學生飯堂承包等項目招投標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下屬、社會經商人員及合作單位給予的錢款總計折合人民幣876萬餘元。

法院認為,江文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於江文富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並退回部分贓款,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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