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質系統

水文地質系統是由不同等級、不同類型的水文地質綜合體和地下水體所構成的,周圍被較高水力梯度的界面所限定的、能量不斷新陳代謝的有機整體。

構成

水文地質系統由不同等級、不同類型的水文地質綜合體和地下水體所構成的,周圍被較高水力梯度的界面所限定的、能量不斷新陳代謝的有機整體。

水文地質結構系統由不同等級、不同形態、不同成因(建造)、經受不同改造作用,具有不同結構和水力學性質的水文地質綜合體空間組合所構成的,具有控水功能並且不斷運動演化的有機整體。

地下水系統受環境因素(天然、人工)所制約,具有不同等級、在空間分布上具有四維性質和各自的物理、化學和水動力特徵的,不斷運動演化(生長、消亡)的地下水單元的統一體。

“地下水系統”和“水文地質結構系統”是構成“水文地質系統”的兩個基本要素,兩者的對立和統一、作用與反作用,是高級系統——“水文地質系統”具有特定功能的根本原因,是這一高級系統與外部環境進行物質、能量、信息交換的物質基礎。

水文地質系統 水文地質系統

分類

當水文地質系統處於自然狀態下,其地下水的時空分布與運動規律完全受自然條件的控制,這種系統稱之為自然水文地質系統。

在人類改造自然的過程中,水文地質系統除了受自然條件的控制外,還要受到經濟、法律、社會等人為因素的制約。這種受人為影響的水文地質系統,稱為複合水文地質系統。複合水文地質系統是由自然水文地質系統和人為系統複合而成。

典型水文地質系統

水文地質系統 水文地質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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