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酸銨

氯酸銨

化工原料,鹽類,強氧化劑,有毒,在常溫下有時也會發生自燃爆炸,加熱至100℃以上時能爆炸分解。遇有機物等易於自燃。常因撞擊、摩擦、加熱及氧化反應時發生爆炸。

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

化學品中文名稱: 氯酸銨
化學品英文名稱: ammonium chlorate
中文名稱2:
英文名稱2:
技術說明書編碼: 569
CAS No.: 10192-29-7
分子式: NH4ClO3
分子量: 101.49

第二部分:成分/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氯酸銨10192-29-7
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 口服急性中毒,表現為高鐵血紅蛋白血症,胃腸炎,肝腎損傷,甚至窒息。
環境危害:
燃爆危險: 本品助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強氧化劑。不穩定,在常溫下有時也會發生自燃爆炸,加熱至100℃ 以上時能爆炸分解。遇有機物等易於自燃。常因撞擊、摩擦、加熱及氧化反應時發生爆炸。
有害燃燒產物: 氮氧化物、氯化物。
滅火方法: 用大量水撲救,同時用乾粉滅火劑悶熄。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一般作業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勿使泄漏物與有機物、還原劑、易燃物接觸。小量泄漏:用潔淨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遠離易燃、可燃物。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酸類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禁止震動、撞擊和摩擦。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超過30℃,相對濕度不超過80%。包裝密封。應與易(可)燃物、還原劑、酸類、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 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 未制定標準
TLVTN: 未制定標準
TLVWN: 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 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 可能接觸其粉塵時,建議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一般作業防護服。
手防護: 戴一般作業防護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含量: 10%。
外觀與性狀: 白色結晶或塊狀。
pH:
熔點(℃): 102(爆炸)
沸點(℃): 無資料
相對密度(水=1): 1.8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無資料
飽和蒸氣壓(kPa): 無資料
燃燒熱(kJ/mol): 無意義
臨界溫度(℃): 無意義
臨界壓力(MPa): 無意義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 無資料
閃點(℃): 無意義
引燃溫度(℃): 無意義
爆炸上限%(V/V): 無意義
爆炸下限%(V/V): 無意義
溶解性: 溶於水,微溶於醇。
主要用途: 用作氧化劑、試劑。
其它理化性質:
第十部分: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
禁配物: 強還原劑、易燃或可燃物、強酸、硫、磷、硫酸。
避免接觸的條件: 受熱。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無資料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對水體應給予特別注意。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或與廠商或製造商聯繫,確定處置方法。
廢棄注意事項: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51029
UN編號: 無資料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O52
包裝方法: 螺紋口玻璃瓶、塑膠瓶或塑膠袋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單獨裝運,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並車混運。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不得強行超車。運輸車輛裝卸前後,均應徹底清掃、洗淨,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第十五部分: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5.1 類氧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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