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丙烯中毒

氯丙烯中毒

氯丙烯中毒是工業生產中密切接觸氯丙烯(烯丙基氯)所致的以周圍神經損害為主的疾病。其臨床表現除有不同程度的肢體遠端感覺、運動或腱反射障礙外,神經-肌電圖可顯示有神經源性損害。

基本信息

簡介

氯丙烯中毒氯丙烯中毒

氯丙烯中毒是接觸過量氯丙烯引起神經系統損傷為主的疾病。接觸過高濃度氯丙烯主要引起因為眼、呼吸道刺激症狀、中樞神經麻醉和腎臟損害,但急性中毒罕見。皮膚接觸可產生輕度刺激接觸部位的深部可有疼痛感。
慢性中毒主要表現為周圍神經病,出現四肢無力,手套襪套樣感覺喪失,甚至癱瘓肌肉萎縮。除脫離接觸外,可對症治療。慢性氯丙烯中毒是工業生產中密切接觸氯丙烯(烯丙基氯)所致的以周圍神經損害為主的疾病。在工業中用以生產甘油與環氧樹脂的中間體,以及農藥的化學原料時均可接觸氯丙烯。它具有高度的揮發性和脂溶性,經呼吸道及皮膚等途徑吸收。高濃度對皮膚黏膜有刺激性,當濃度達156—313mg/立方米時,即可出現流淚、眼部疼痛等症狀;783mg/立方米時,咽乾、腦悶、頭沉 、頭暈嗜睡、全身無力等神經系統症狀,脫離後症狀迅速消失。長期密切接觸氯丙烯工人,出現以多發性周圍神經病為主要臨床表現。慢性氯丙烯中毒引起的周圍神經損害屬於軸索變性,受損的神經纖維雖可再生,但恢復緩慢,重度中毒者可長期留下肌萎縮等後遺症。

診斷原則

根據長期密切接觸氯丙烯的職業史及以多發性周圍神經損害為主的臨床症狀、體徵以及神經-肌電圖改變,結合現場衛生學調查和空氣中氯丙烯濃度測定資料,排除其它病因引起的周圍神經病後,方可診斷為慢性氯丙烯中毒。

診斷及分級標準

1 觀察對象

具備以下任何一項者,可列為觀察對象:

a.有雙腿沉重乏力,四肢遠端麻木、酸脹、抽痛、發涼等症狀,或神經-肌電圖有可疑的神經原性損害,無周圍神經損害體徵者;

b.僅神經-肌電圖顯示有可疑的神經原性損害而無周圍神經損害的典型症狀及體徵者。

2 輕度中毒

除上述症狀外,具備以下任何一項者,可診斷為輕度中毒:

a.對稱性的手套襪套樣分布的痛覺、觸覺、音叉振動覺障礙,同時有跟腱反射減弱;

b.體徵輕微或不明顯,但神經-肌電圖顯示有肯定的神經原性損害者。

3 重度中毒

同時具有以下四項中任何三項者可診斷為重度中毒:

a.四肢肌力減弱,肌力3度或不足3度,或有四肢遠端肌肉萎縮者;

b.四肢痛覺、觸覺、音叉振動覺障礙,多數呈對稱性手套襪套樣分布,且上界達肘部或膝部者;

c.跟腱反射消失;

d.肌電圖檢查出現神經原性損害,並有較多自發性失神經電位。

治療原則

可用B族維生素、能量合劑或具有活血通絡作用的中藥治療,並輔以體療、理療、針灸療法和對症處理。

勞動能力鑑定

1觀察對象

一般不調離氯丙烯作業,應半年複查一次,儘可能作神經-肌電圖檢查,進行動態觀察。

2慢性中毒

凡診斷為輕度慢性氯丙烯中毒者,調離氯丙烯作業。重度慢性氯丙烯中毒者不再從事氯丙烯及其它對神經系統有害的作業。

3凡診斷為慢性氯丙烯中毒的患者,應定期複查。輕度中毒患者經短期治療後,可從事其它輕工作;對重度中毒患者則根據檢查的結果安排休息與工作。

健康檢查的要求

1氯丙烯作業工人應作就業前體檢,包括詳細的內科及神經科檢查,肝功能、尿常規、尿糖或其它腎功能檢查。

2從事氯丙烯作業的工人應每年接受體檢一次,檢查項目除與就業前體檢相同外,有條件時還應檢查神經-肌電圖。

國家標準

標準名稱:職業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診斷標準

標準號: GBZ6-2002

被替代標準號(舊):GB4865-1985

發布單位: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等

執行時間: 2002-6-1

標準類別: 化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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