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選街聘

民選街聘是為提高居委會幹部素質採取的一項改革措施。

街道辦事處通過向社會招聘部分社區事業幹部,作為居委會主任或副主任的推薦候選人,到居委會工作並依法參加選舉,當選後由所在街道辦事處與其簽訂聘用契約,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社區事業幹部從市、區機構改革中的分流人員、現任居委會成員、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待業人員以及在職人員中擇優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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