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軍

民軍是一種軍隊的稱呼。始於元朝,現稱之為藏軍。

軍隊介紹

朝在烏思藏建立的不脫離生產的軍隊。元朝,烏思藏地方百姓遇戰事,按傳統征民軍,三丁抽一、五丁抽二、七丁抽三,喇嘛免服兵役。民軍編制以十人為什,十什為牌,十牌為寨,五寨至十寨為溝,溝由土酋直接管轄。什有長,牌有頭,寨、溝有王,政府、土酋、寨主可直接徵兵參戰。每年夏秋,什、牌、寨、溝均由酋長指揮操練劈刺、射擊、騎馬等技能。將官多披盔甲,種類不一,隨官位而定。民軍在戰時除保留平時裝束外,多加以戰裙、背心、斗篷、氈衣、蕃鞭等。所持武器有大刀、鳥槍、弓箭、義劍、牌等。徭役式民軍則自帶軍糧。

名稱設定

欽定藏內善後章程》頒布後,西藏開始建立正規常備軍,命名為“藏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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