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徽設計說明
設計者:牛 奔
設計說明 :標誌採用學生“students”的首字母進行變形,“S”同時與科學“science ”的第一個字母呼應,形態上暗示粒子繞核運動,軌跡清晰,加之顏色區分,造成光感效應。標誌傳達協會成員之間相互獨立又共同合作的融洽狀態,具有動感和韻律,同時表現出協會開放大氣,融匯貫通的精神。
精品活動
1、協助校團委開展了第七屆“創新杯”科技文化節活動
2、第十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作品申報
3、校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大賽
4、校級創業計畫大賽
5、“武漢理工大學科普文化月”系列科技講座
6、07年4月舉行了學生科技協會VI設計大賽活動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名稱:武漢理工大學學生科學技術協會(簡稱學生科協)
武漢理工大學學生科學技術協會(簡稱學生科協)是為了貫徹校黨委、校行政"加強素質教育,提高創新能力"的精神,在校團委、科研處(校科協)指導下,由本校大學生組成的民眾性學術團體。
第二條 協會以黨中央“科教興國”的戰略方針為指導思想,以“營造科技氣氛,提高科技素質,造就科技人才”為宗旨。提高和啟發大學生的科技意識,普及科學知識活躍學生的學術思想,促進學校學生的學術氛圍。
第三條 協會任務:
(一)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學生科協工作的組織機制,領導校內學生開展科技活動,組織有關的學術講座、科技討論會、科技競賽等有關活動,提高校園科技文化的整體水平,活躍校園學生科技氣氛。
(二)充分發揮理工科學校的科技優勢,建立學生科技研究基地,為科技創新人才提供良好的學習、工作及必要的實驗場所,促進科技向生產力轉化。
(三)致力於培養學生的科技意識,提高學生動手能力,引導學生將專業知識套用於實踐,確立一批有相當水平的學生科研項目,並選拔優秀作品參加省市級全國性競賽,為適應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需要培養一批具有跨世紀科技素質的優秀人才。
(四)廣泛開展科技開發及科技服務活動,發展同兄弟院校的交流,加強與社會各界的有益合作。向國內外的科技團體學習,保持與科技工作者友好往來。與校內外相關部門聯手開發科技項目,吸引廣大同學參與,擴大科技在同學中的影響力。
(五)鼓勵和扶持專業性學生科技社團的建立,綜合舉辦每年一度的學術科技節,以多種形式的社團活動推動校園科技創新活動的開展。
第四條 協會以民主集中制為組織原則,在校科協和校團委具體指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令、校紀校規和本組織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五條 學生科協各部門及各分協會組織必須遵守本規定。各部門分協會如對本規定有異議,可有三個及以上部門聯名的基礎上向學生科協顧問委員會提出,經討論通過後進行修改。
第六條 協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
第二章 會 員
第七條 凡是武漢理工大學在校學生,承認本會章程,願意履行會員義務,經正式註冊後即成為本協會會員並建立會員檔案。
會員入會須具備如下條件:
(一)具有武漢理工大學學籍的研究生、本科生。
(二)對科技活動有濃厚的興趣,有創作經驗或有該方面特長,思想積極向上。
(三)遵守協會規章制度,承認協會章程,志願加入。
第八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一)通過符合本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式,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
(二)對本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
(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五)通過正常程式,會員可自由退會。
義務:
(一)遵守校紀校規和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積極支持本會工作,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三)接受上級領導,維護本會聲譽。
(四)會員應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努力發揮自身科技特長,以促進本會發展為己任。
(五) 向本會提供有關資料或稿件。
第九條 會員入會基本程式:
(一)向學生科協提交申請書及個人詳細資訊。
(二)提交申請需要經主席團討論通過。
(三)通過主席團討論通過的申請人,必須通過在協會一個月的工作考核期,主席團授權頒發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如果理由不當,積累一學期不參與科技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一條 會員如果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經主席團商討予以除名。
第十二條 不服從安排,工作不積極,不參加活動者經主席團商討,予以除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校學生科協代表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關。校學生科協代表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學生科協代表大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當選代表參加才能召開,在學生科協代表大會休會期間,根據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議可召開科協代表大會,集中討論解決某些重大問題。校學生科協代表大會和各學院學生科協代表大會代表由會員通過一定民主程式選舉產生,任期一年,對會員負責,受會員監督,科協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科協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修改本會章程。
審議和通過科協工作報告。
選舉委員會委員。
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與任務。
討論決定應當由科協代表大會決議的重大事項。
任免大學生科協的常設機構的工作人員。
(七) 根據工作需要,設定或取消大學生科協的某個部門,規範各個部門工作職能。
第十四條 成立學生科協顧問委員會。顧問委員會由校有關領導和專家教授、科研處、教務處、學工部、校團委領導組成,指導學生科協開展工作。
顧問委員會的職責:
(一)指導學生進行科學研究,挖掘學生的創新潛力。
(二)批准或否決學生科協的工作計畫,領導學生科協工作。
(三)指導學生的科研方向。
(四)向有關單位匯報學生科協的工作情況。
第十五條 校學生科協代表大會設立主席團,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由主席團行使代表大會職責。主席團由主席、副主席組成,職責如下:
(一)負責學生科協代表大會的召開
(二)負責學生科協日常工作開展,接受學生科協代表大會監督,
(三)有權聘用和解聘學生科協主要幹部。
第十六條 主席團下設文秘部、競賽組織部、人力、項目開發部、科技普及部、宣傳推广部、外聯部等工作部門,各部門對主席團負責,其職責如下:
(一)文秘部:
1.負責本科協的日常行政工作及檔案財務管理。
2.協調各部門關係,配合全局。
3.監督並執行本科協的各項規章制度。
4.負責主持有本協會全體成員參加會議,負責材料準備及整理,並對會議記錄。
(二)競賽組織部:
1.積極組織籌備本科協的各項競賽工作。
2.負責“創新杯”、“挑戰杯”等各項競賽的組織籌備工作。
3.開展各類競賽活動。
4.舉辦培訓班,針對創新素質的培養,對成員進行各種申請書書寫的培訓。
(三)項目開發部:
1.籌劃本科協日常活動的實施方案。
2.負責武漢理工大學“科技之星”評選活動。
3.負責本科協的人力資源的發掘和調配以及項目的發掘。
4.負責大學生科技立項的實施。
5.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鼓勵學生把理論和實踐相結合。
6.實施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
7.蒐集創新信息,整理創新資料。
(五)科技普及部
1.負責科技普及活動的組織、策劃、舉辦。
2.組織一些科普型的活動,帶動校園學術氛圍。
3.負責各科技分社團和本協會科普宣傳和考評工作。
4.負責本協會會員的基本管理工作。
5.將我校的科技成果向外展示,並進行科技交流。
(六)宣傳部
1.負責推廣本科協常規活動的策劃和宣傳,樹立本科協的外部形象。
2.負責各項活動的宣傳準備以及製作宣傳板等宣傳工作。
3.負責維護大學生科協網頁,並策劃、安排網上宣傳。
4.負責科技學術文章、報告的整理、編輯,負責科普宣傳工作。
(七)外聯部
1.負責與學校各兄弟社團以及其他學校的溝通交流。
2.負責與社會各企業或者事業單位合作開展協會活動。
3.負責本協會對外的新聞發言工作。
4.負責社會人士以及評審老師的溝通工作。
第四章 負責人職能
第十七條 根據科協各項工作的需要,在確定職能機構基礎上,進行職位設定,為主席、副主席、文秘部部長(各分協會負責人)、幹事等。
(一)主席職責
1.負責學生科協的全面工作,對學生科協代表大會負責。
2.有權聘用和解聘學生科協主要幹部。
3.負責定期召開例會,傳達上級精神,布置學生科技工作。
4.審核各部門及院分協會的工作計畫,制定本科協階段性的工作計畫。
5.督促、檢查本會各部門及分協會的工作,協調與其他學生組織機構的聯繫,安排接待各種來訪。
(二)副主席職責:
1.協助主席做好科協日常工作統籌安排,協調各部門之間關係。
2.對各部工作進行監督,對各部人員情況進行管理。
3.主席不在時,代理主席職責。
(三)文秘部主任
1.負責檢查、督促工作。
2.財務管理及檔案管理工作。
3.負責科研申請的相關工作。
4.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
(四)部長、學院協會負責人職責:
1.帶領本部門成員,充分發揮其創造性、積極性,組織開展本部門相關工作。
2.學期初工作計畫及期末工作總結。
3.開展綜合性重大活動時,各部門要以大局為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第五章 協會經費與使用
第十八條 協會經費來源:
校科協、校團委劃撥經費。
學生科協開展大型活動所獲贊助經費。
第十九條 協會經費全部使用於協會活動開展。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武漢理工大學學生科學技術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