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足球會協會

 2008年7月7日至8日在歐洲足協在瑞士尼庸(Nyon)的總部舉行會員大會,選出魯梅尼格出任董事會主席,而拉波爾塔則擔任副主席;首次會議同時否決國際足聯提議的“6+5規條”。

簡介

歐洲足球會協會(European Club Association,簡稱ECA)是代表歐洲足球會權益的機構,於2008年2月解散G-14之後成立,共有103個會員,在歐洲足協全部53個成員國或地區中,每地最少占據一席。而每個國家或地區參與的球隊數目每隔兩年修訂一次,按照歐洲足聯積分排名,頭3位各占5席;接下來的3位各占4席;第7至15位各占3席;第16至26位各占兩席;餘下的各有一席。除取代G-14外,歐洲足球會協會同時亦取替歐洲足協的“歐洲足球會論壇”(European Club Forum)。
在與歐洲足協簽署的備忘錄,歐洲足球會協會獲承認為唯一的組織代表歐洲足球會在歐洲的權益,歐洲足協在備忘錄中同時同意在每隔四年舉行的歐洲國家杯,撥出部份收益給協會的會員,以酬謝各會員旗下球員代表所屬國家參賽的貢獻,金額按“每人每日”的標準支付,定額約4,000歐元,2008年歐洲國家杯估計可分紅達4,350萬歐元(約6,280萬美元)[3]。按計畫進行,歐洲足協及國際足聯同時確認對各球會實施一系列的承諾,包括球會旗下球員參賽歐洲國家杯及世界盃時可獲金錢補償,承諾尚待有關組織批准。
一個過渡期的董事會同時成立,代表歐洲足球會協會及其16個創會會員,直到球季結束後舉行首次會員大會才選出正式董事會。董事會由11個會員,另加由“歐洲足協職業足球戰略議會”(UEFA Professional Football Strategy Council)指派的4名代表聯合組成,而歐洲足球會協會亦會反向指派占半數的代表參加“歐洲足協球會競賽委員會”(UEFA Club Competitions Committee)。過渡期的董事會的成員包括魯梅尼格(主席;拜仁慕尼黑)、拉波爾塔(副主席;巴塞隆納)、約翰·麥克利蘭(副主席;流浪者)、烏貝托·簡蒂尼(副主席;AC米蘭)、肯揚(切爾西)、馬丁·芬頓(阿爾克馬爾)及讓-米歇爾·奧拉斯(里昂)。
2008年7月7日至8日在歐洲足協在瑞士尼庸(Nyon)的總部舉行會員大會,選出魯梅尼格出任董事會主席,而拉波爾塔則擔任副主席;首次會議同時否決國際足聯提議的“6+5規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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