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主要職責(一)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性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行業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性建議,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加強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性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行業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性建議,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加強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區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根據產業政策和規定許可權負責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有關工作。
(五)貫徹國家政策和標準,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和省、市、區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區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負責全區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貫徹執行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措施,參與制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全區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協調通信行業的管理;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負責協調維護全區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一)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及省、市有關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扶持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性措施;負責對全區中小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負責提出對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和分配方案。
(十三)負責中小企業統計工作,研究制訂全區中小企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四)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橋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督查督辦、後勤保障等工作;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編制全年財務預算、決算。
(二)經濟運行股
承擔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全區中小企業的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負責中小企業統計工作,協調解決全區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有關重大問題,提出對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方向和分配方案。監測分析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全區工業運行態勢和國內外工業形勢,研究提出有關政策性措施;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全區煤、電、油、氣等工業生產重要物資的調度工作,負責全市聯合運輸及鐵路專用線共用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區電力行業管理,編制電力運行調控方案,協調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全區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和省、市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措施,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工業“三廢”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政策性措施,承擔工業“三廢”項目管理工作;提出全區工業行業需市、區政府審批和核准投資項目的能耗、水耗審核意見;組織和指導工業節能裝備(產品)製造、企業節能管理;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技術引進的有關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區信息產業的行業發展、管理和信息化推進工作;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以及全區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組織規劃黨政機關網,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協調通信行業管理工作;承辦需國家和省、市平衡建設條件的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與信息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含利用外資項目)的有關工作;提出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與信息服務業、信息化專項資金安排建議;負責軟體認定、軟體產品登記備案、信息系統集成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等相關資質管理。負責和掌握企業改制相關政策;指導企業清產核資、審計評估和整制等工作;協調處理工業企業改制中的有關問題,做好改制推進工作;承接破產企業的破產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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