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北民變

1914年2月28日,樂安(今廣饒)縣知事王文琙去東齊村一帶以催辦驗契為名搜刮民財,駐於廣饒縣陳官鄉碑寺村內。此地荒涼鹽鹼,農民無力承擔契稅,故密議舉事。

1914年2月28日,樂安(今廣饒)縣知事王文琙去東齊村一帶以催辦驗契為名搜刮民財,駐於廣饒縣陳官鄉碑寺村內。此地荒涼鹽鹼,農民無力承擔契稅,故密議舉事。24日夜,齊光禮等人率民眾三四百人圍住碑寺村,齊光禮衝進縣知事王文琙住處搜出王文琙,一農民舉起二齒子向王文王或頭上砸去。接著,齊光禮率眾一擁而上,刀棍齊下,縣知事王文琙當場斃命(此即為震動齊魯的“樂北民變”)。
繼任的縣知事,雖認識到這次民變屬“官逼民反”,仍以“戕官”案上報北京。時總統袁世凱怕釀成更大事件,遂通報全國,嚴禁此類事件發生。當地官府不得不暫時停止驗契徵稅,並釋放被捕的村民。 當時此案聞名全國,因發生地就在樂安縣北部碑寺口村,故稱“樂北民變”。
此後,官方把殺死王文琙的地點“碑寺村”改名為“新安鎮”,並把“樂安縣”改名為“廣饒縣”。村民齊光禮、齊登先、齊來明、齊樹名等10餘人被山東都督靳雲鵬派來鎮壓的膠東觀察使吳永殺害,並被誣以“戕官”的罪名,蒙受不白之冤幾十年。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府為他們恢復了名譽。
齊光禮(1880~1914)廣饒縣東齊村人。出生於農民家庭,自幼急公好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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