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算定額

概算定額

概算定額又稱擴大結構定額,規定了完成單位擴大分項工程或單位擴大結構構件所必須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機械台班的數量標準。

定義

概算定額是在預算定額基礎上根據有代表性的通用設計圖和標準圖等資料,以主要工序為準,綜合相關工序,進行綜合、擴大和合併而成的定額。
概算定額是編制擴大初步設計概算時計算和確定擴大分項工程的人工、材料、機械台班耗用量(或貨幣量)的數量標準。它是預算定額的綜合擴大。
概算定額是由預算定額綜合而成的。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的要求,為適應工程招標投標的需求,有的地方預算定額定額項目的綜合有些已與概算定額項目一致,如挖土方只一個項目,不再劃分一、二、三、四類土。磚牆也只有一個項目,綜合了外牆、半磚、一磚、一磚半、二磚、二磚半牆等。化糞池、水池等按“座”計算,綜合了土方、砌築或結構配件全部項目。

作用

1)概算定額是擴大初步設計階段編制設計概算和技術設計階段編制修正概算的依據;
2)概算定額是對設計項目進行技術經濟分析和比較的基礎資料之一;
3)概算定額是編制建設項目主要材料計畫的參考依據;
4)概算定額是編制概算指標的依據;
5)概算定額是編制招標控制價和投標報價的依據。

編制依據

1)現行的預算定額;
2)過去的預算定額;
3)有關施工圖的預算和結算資料;
4)選擇的具有代表性的標準設計圖紙和其他設計資料;
5)人工工資標準、材料預算價格和機械台班預算價格。

編制要求

概算定額的編制深度要適應設計深度的要求,概算定額是在初步設計階段使用的,受設計深度的限制。
概算定額水平的確定應與基礎定額,預算定額的水平一致。

編制方法

概算定額是在預算定額基礎上綜合而成的,每一項概算定額項目都包括了數項預算定額的項目.
直接利用綜合預算定額.
在預算定額基礎上在再合併其他次要項目
改變計量單位.
工程量計算規則簡化.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