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橋經驗

楓橋經驗

“楓橋經驗”是浙江諸暨市楓橋鎮幹部民眾於1963年,創造了“發動和依靠民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並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為此,毛澤東同志親筆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196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發出指示,把“楓橋經驗”推向全國。從此,“楓橋經驗”成為全國政法戰線的一面旗幟。“楓橋經驗”得到不斷發展,形成了具有鮮明時代特色的“黨政動手,依靠民眾,預防糾紛,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楓橋新經驗,成為新時期專門工作與民眾路線相結合的典範。

基本信息

經驗淵源

“楓橋經驗”之一

平安建設的歷史源流:楓橋經驗平安建設的歷史源流:楓橋經驗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為此,楓橋在各居委會、村,甚至在一些重點企業都建立了相應的調解組織。近年,楓橋鎮共成功調處民間糾紛1000多起,調處成功率達97.2%,其中80%的糾紛在村一級就得到了解決。此外,楓橋鎮在健全普法工作網路的基礎上,每年投入20多萬元用於法制宣傳教育,並對曾經有過違法行為的人員,堅持“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幫一時幫一世”的原則。

“楓橋經驗”之二

幫扶刑滿釋放人員。

五年來,楓橋200多名刑滿釋放人員中,絕大部分人已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改好率達99.15%,有的人成了致富能手,有的人還入了黨,當上了村幹部

“楓橋經驗”之三

外來務工人員管理新模式。

隨著經濟發展,楓橋鎮還針對外來務工人員推出新的管理模式,統一為外來員工解決住房和子女入學等問題,每年還評比“十佳外來優秀青年”,授予中高級人才以“榮譽鎮民”稱號。

平安建設

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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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4日,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浙江省委在浙江紹興召開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楓橋經驗”45周年大會,使得生活在今天的讀者感到一頭霧水。因為人們對毛澤東批示的內容並不了解。按理新聞報導中應當有所交待,然而《人民日報》的報導卻是語焉不詳。本人經過查找,終於在《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十冊第416頁找到了出處,這就是《對謝富治在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的發言稿的批語(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內容抄錄於下:

富治、彭真同志:

此件看過,很好。講過後,請你們考慮,是否可以發到縣一級黨委及公安局,中央在檔案前面寫幾句介紹的話,作為教育幹部的材料。其中應提到諸暨的好例子,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

毛澤東

十一月二十日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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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有四條注釋:

1.謝富治,當時任公安部部長。

2.彭真,當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第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3.此件,指謝富治準備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作的題為《依靠廣大民眾,加強人民民主專政,把反動勢力中的絕大多數改造成為新人》的發言稿。

4.諸暨的好例子,指浙江省諸暨縣的經驗,最基本的一條就是發動民眾,通過說理鬥爭,制服敵人,把“一個不殺,大部不捉”的內部肅反的方針用來處理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揭發出來的有破壞活動的地、富、反、壞分子。

抄到此處,還是沒有搞清楚什麼叫“楓橋經驗”。於是再查地圖,發現諸暨轄區內有個楓橋鎮,猜想“諸暨的好例子”大概講的就是楓橋的做法。經過這一番考證索引,算是對“楓橋經驗”的由來有了一個粗略的了解。

眾所周知,自從1962年黨的八屆十中全會上,毛澤東發出“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的號召以後,“以階級鬥爭為綱”的錯誤路線開始大力度推行。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形成的“楓橋經驗”,難免帶有極左思想,專政思維。讀者只要對以上3、4兩條注釋稍加分析,就不難得出結論。“楓橋經驗”的精髓,說到底,就是發動民眾,加強專政。令人不解的是,本來是用於對敵鬥爭的“楓橋經驗”,今天又為何掛上了構建和諧社會的招牌,這中間又經過了怎樣的語義轉換?

補充

楓橋經驗楓橋經驗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謝富治於1966年8月被補選為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政治局候補委員。1967年任北京市革命委員會主任、北京軍區政委、北京衛戍區第一政委。1969年任中共中央軍委委員,同年被選為中共九屆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1971年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北京軍區第一政委。參與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陰謀活動。1972年3月26日於北京病死。198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決定開除其黨籍並撤銷原《悼詞》。1981年1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確認他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主犯。

中國有“不因人廢言”的古訓。所謂的“楓橋經驗”,雖然是謝富治總結的,但他當時還不是罪犯,而且受到毛澤東的讚揚,我們沒有必要視其為“大毒草”。

楓橋經驗”創造於1963年,其要旨是怎樣妥善處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問題,經驗的主要內容是“發動和依靠民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而毛主席當年在了解到“楓橋經驗”之後,非常重視,親筆作出了如下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45年來,“楓橋經驗”不僅為楓橋鎮、浙江省、乃至全國相關工作提供了寶貴的借鑑和參考。

周年紀念

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主持會議。浙江省委書記趙洪祝、紹興市委書記張金如在會上就堅持並發展"楓橋經驗",加強平安建設、促進社會和諧情況發言。會前,孟建柱等還參觀了"楓橋經驗"在浙江圖片展。

中央綜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中央綜治辦主任陳冀平,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王其江等出席會議。

創新發展

20世紀60年代初,諸暨市楓橋鎮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創造“發動和依靠民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

1963年11月,毛澤東同志親筆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隨後,中央又兩次對“楓橋經驗”作了批轉。由此,“楓橋經驗”成為全國政法戰線的一面旗幟。

48年來,浙江歷屆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視學習推廣“楓橋經驗”。根據毛澤東同志的批示精神和中央在不同時期的具體要求,省委、省政府多次對這一典型進行具體指導,對全省各地學習推廣“楓橋經驗”提出明確要求。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省委圍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新要求,把學習推廣新時期“楓橋經驗”作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總抓手,抓基層、打基礎,建機制、架網路,明責任、強保障,使“楓橋經驗”在全省城鄉基層單位全面推開,煥發出蓬勃生機和旺盛活力。[1]

2003年11月,時任省委書記習近平同志在浙江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楓橋經驗”40周年大會上明確提出,要牢固樹立“發展是硬道理、穩定是硬任務”的政治意識,充分珍惜“楓橋經驗”,大力推廣“楓橋經驗”,不斷創新“楓橋經驗”,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黨的十七大以來,省委圍繞全面建設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會的新任務,把深化“楓橋經驗”作為深化“平安浙江”建設的重要載體,致力於關注民情、改善民生、發展民主、維護民安、促進民和,每年都召開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深化基層平安建設的有關會議,堅持每年集中力量突破一、兩個重點難點問題,紮實做好加強社會管理的基層基礎工作。

新世紀以來,我省廣大幹部民眾在繼承的基礎上創新,在積累的基礎上深化,創造“立足基層組織,整合力量資源,就地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民安”的新經驗,建立“治安聯防、矛盾聯調、問題聯治、事件聯處、平安聯創”的新機制,形成“黨政動手、依靠民眾,源頭預防、依法治理,減少矛盾、促進和諧”的新格局,體現了“楓橋經驗”的地方特色和時代特點。

如今,“楓橋經驗”,已成為我省乃至全國平安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大法寶。

習近平批示

習近平就創新民眾工作方法作出重要指示強調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民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近日就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楓橋經驗”的重大意義,發揚優良作風,適應時代要求,創新民眾工作方法,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民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

習近平指出,50年前,浙江楓橋幹部民眾創造了“依靠民眾就地化解矛盾”的“楓橋經驗”,並根據形勢變化不斷賦予其新的內涵,成為全國政法綜治戰線的一面旗幟。浙江省各級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學習推廣“楓橋經驗”,緊緊扭住做好民眾工作這條主線,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楓橋經驗”50周年大會11日在浙江杭州召開。會議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重要指示精神,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戰略高度,繼承和發揚優良傳統,以與時俱進的精神,研究新情況、把握新規律,創新民眾工作方法,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機制,不斷提高新形勢下民眾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實解決好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出席會議並講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楊晶主持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國務委員、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公安部部長郭聲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中國法學會會長韓杼濱等出席會議。

新時代楓橋經驗

新時代“楓橋經驗”主要內容是在開展社會治理中實行“五個堅持”,即堅持黨建引領,堅持人民主體,堅持“三治融合”,堅持“四防並舉”,堅持共建共享。

人民主體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核心價值,實現人民的利益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價值導向。黨建引領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政治靈魂,反映了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本質特徵。路徑創新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實踐特質。堅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主要路徑。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並舉”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手段。共建共享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工作格局。

楓橋經驗展覽館

楓橋經驗展覽館效果圖楓橋經驗展覽館效果圖
楓橋經驗展覽館總面積達600平方米,諸暨市楓橋派出所為主辦單位,位於諸暨市楓橋派出所內,由杭州大磊營造機構設計施工,設計以“楓橋經驗”為主軸,主要採用大塊面的圖文展板進行形象展示,並將場景復原和實物展示方式藝術化地加以點綴,營造出一個莊重、樸素、低調又不失大氣的學習教育基地。

實施案例

2018年10月,四川省推動“楓橋經驗”在四川落地生根、創新升級,努力實現“排查全覆蓋、糾紛全介入、問題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2018年11月,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周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15周年大會在浙江紹興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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