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介紹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意見;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人大作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二)研究分析全市以及國內外經濟形式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並提出巨觀調節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
(三)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四)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布局;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安排省和國家撥款的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查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招標工作。
(五)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全市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發展和規劃;研究並協調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提出工業市建設的巨觀規劃,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分析能源發展狀況,提出能源節約、能源利用,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化的巨觀指導。
(六)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和城鎮化發展戰略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區域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區域經濟協作工作。
(七)研究分析全市及國內外的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節,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提出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八)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互相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和生態建設戰略。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意見,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大力推進我市節能降耗工作的開展。
(十)研究、擬訂商品價格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和調整全市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組織指導全市重要工、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對相關行業實行價格政策指導
內設機構
辦公室組織協調局內日常政務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勞資、財務審計、資產管理、文秘事務、檔案管理、信訪保密、老幹部管理的行政事務工作。
投資科
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編制全市固定資產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匯總、審批全市基本建設、房地產開發和動遷項目計畫;監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參與安排全市財政性資金的建設項目,指導監督政策貸款的使用方向;負責市以下的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確定全市重點工程項目;協調基本建設項目存在的問題;負責重點項目的調度工作;研究提出城市設施建設項目規劃;審核申報或審批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查,跟蹤檢查相關部門對國家、省預算內和市財政投資的建設項目進行監督和檢查,對稽查出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上報。
科技工交科(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銜接平衡高技術產業發展計畫和中長期規劃;審核申報或審批高技術產業項目;組織協調實施科技成果產業化;組織分析信息產業發展狀況,提出發展戰略,銜接平衡發展規劃;組織開展高技術產業發展信息交流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工業、能源、交通發展戰略;組織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銜接平衡行業規劃;研究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監測、分析能源、交通發展情況;實施對能源、燃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的管理,協調能源發展中的問題;研究提出能源節約、能源綜合利用、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審核和申報工業、能源、交通基本建設項目。
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預案、中長期規劃、掌握全市經濟動員潛力;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國防物資儲備計畫,提出平戰結合工程項目建設的建議;組織規劃全市國防交通路網布局,協調、落實國防交通工程建設計畫和協調、落實國防交通物資的調用工作;組織制定國防交通保障計畫;提出鐵路建設發展戰略相關政策和專項資金使用安排建議,協調鐵建工程的征地拆遷及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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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科(生態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戰略;編制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畜牧、特產、農機、氣象、水產等行業發展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生態農業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監測、分析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審核申報和審批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組織協調和推進農業產業化。
研究提出全市農村脫貧計畫,組織開展全市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管理扶貧開發項目;指導、監督和檢查扶貧開發資金的使用情況。
研究提出全市小城鎮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小城鎮發展規劃。為小城鎮發展謀劃項目,審批申報有關小城鎮發展方面的項目。積極為小城鎮發展爭取各種優惠政策和資金支持。
研究解決全市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戰略、政策及規劃,參與編制全市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編制並實施生態市建設規劃、協調督促各部門生態建設規劃的實施;承擔市生態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審核申報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項目;負責全市氣候變化對策協調工作,研究提出我市節能降耗工作的各項措施,大力推進全市節能降耗工作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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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貿科
銜接平衡財政金融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分析全市資金平衡狀況及財政、貨幣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研究編制全市利用外資、內外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跟蹤監測和分析市場發展狀況;審核申報外資投資項目和外國貸款項目;研究提出全市第三產業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審核申報第三產業貸款貼息項目;銜接平衡商品市場建設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糧食、植物油等主要商品等儲備;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問題;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定貨、儲備、輪換和投放。
綜合科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情況;搞好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年度計畫與中長期發展規劃的銜接,綜合分析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負責起草全局綜合性的文字材料;銜接平衡科技、教育、人口、勞動就業、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民政、社會保障、公、檢、法、司行業規劃;審核申報和審批公、檢、法、司和社會發展基本建設項目。
稽查辦
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查,跟蹤檢查相關部門對國家、省預算內和市財政投資的建設項目進行監督和檢查,對稽查出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上報。
能源科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組織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監測、分析能源、交通發展情況;實施對能源、燃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的管理,協調能源發展中的問題;研究提出能源節約、能源綜合利用、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審核和申報能源建設項目。
價格科 研究擬訂商品價格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和調整全市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組織指導全市重要工、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對相關行業實行價格政策指導。圍繞經濟工作、農村工作和價格工作中心,認真開展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監審工作,為政府決策和價格管理提供依據。
收費管理科
擬訂組織實施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的規範性檔案,制定頒布收費標準;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的審核及收費價格的制定;研究提出市政府管理的行政事業收費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價格收費管理工作。
科學技術科
"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創新機制;研究提出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創造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負責管理全市科技成果、專利、科技獎勵、科技檔案、科技保密、科技信息、科技統計、技術市場以及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政策引導,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技術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設;負責科技類民營企業單位審核與管理工作。
指導、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
兼管市生產力促進中心,積極促進成果推廣與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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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科學技術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研究全市科技發展的巨觀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
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與年度科技計畫;負責全市科技攻關計畫、科技創新計畫、火炬計畫、星火計畫、科技成果推廣等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研究多渠道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全市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技“三項經費”、科技專項資金和科技發展資金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負責全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出資入股高新技術成果認定工作。
組織和協調全市技術創新工作;負責全市技術創新工程、科技示範工程的總體規劃和實施;負責中小企業創新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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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辦
負責全市地震觀測、群測群防及防震減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