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懌

桑懌

桑懌,宋代武職官吏。開封雍丘(河南杞縣)人,歐陽修《桑懌傳》(寫於仁宗皇佑二年1050年)的主人公。早年參加科舉,兩次落榜,便到汝州(河南臨汝),穎州(安徽阜陽)遊歷。後得到龍城(河南寶豐)的幾頃荒田而退出科舉,後歷任郟城(今中牟縣東)尉、永安(四川奉節以東)巡檢,與涇源路(甘肅涇州、固原等地)兵馬督監,駐紮於鎮戍軍。慶曆元年(公元1041年)與任福等一同戰死好水川。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桑懌為人不善言辭,看似害羞,卻善於使用鐵劍與鐵鐧.勇氣智慧過人.緝捕盜賊有特殊功勳.

古文記載

《歐陽文忠公集·桑懌傳》原文:桑懌,開封雍丘人。舉進士,再不中,去游汝潁間,得龍城廢田數頃,退而力耕。歲凶,汝旁諸縣多盜。懌白令:“願往來里中察奸民。”因召里中少年,戒曰:“盜不可為也!吾在此,不汝容也!”少年皆諾。里老父子死未斂,盜夜脫其衣。里老父怯,無他子,不敢告縣,裸其屍,不能葬。懌聞而悲之,然疑少年王生者。夜入其家,探其篋,不使之知覺。明日遇之,問曰:“爾諾我不為盜矣,今又盜里父子屍者,非爾邪?”少年色動,即推仆地縛之。授郟城尉。天聖中,移澠池尉。歲余,改授永安縣巡檢。樞密吏謂曰:“與我銀,為君致閣職”。懌曰:“用賂得官,非我欲,況貧無銀!有,固不可也。”吏怒。懌雖舉進士,而不甚知書,然其所為皆合道理,多此類。孤居雍丘,遭大水,有粟二廩,將以舟載之。見民走避溺者,遂棄其粟,以舟載民。見民荒歲,聚其里人飼之。粟盡乃止。懌善劍及鐵簡,力過數人而有謀略。遇人常畏,若不自足。其為人不甚長大,亦自修為威儀,言語如不出其口。卒然遇人,不知其健且勇也。廬陵歐陽修曰:“勇力,人所有,而能知用其勇者少矣。若懌,可謂義勇之士。其學問不深而能者,蓋天性也。余固喜傳人事,尤愛司馬遷善傳,而其所書皆偉烈奇節士,喜讀書,欲學其作,而怪今人如遷所書者何少也!乃疑遷特雄文善壯其說,而古人未必然也。及得桑懌事,乃知古之人有然焉,遷書不巫也,如今人固但不盡知也。”

譯文: 桑懌是開封雍丘人。考進士,兩次沒有考中,離家到汝潁一帶遊學,得到龍城幾頃廢田,回來後竭力耕種。年成不好,汝潁旁邊眾縣盜賊很多。桑懌向縣令說:“我願意往來其中察訪不法之徒。”於是召見鄉間少年,告誡他們說:“偷盜不可做!我在這兒,不容許你們(偷盜)!”少年們都答應了。鄉里有一個老人兒子死了還未裝殮,盜賊在夜裡盜走了他的衣服。老人害怕,沒其他孩子,不敢上告,裸露著兒子的屍體,不能安葬。桑懌聽說後很同情他,可是他懷疑是姓王的少年所為。夜裡潛入他家,探摸他的箱子,沒讓王生髮覺。第二天遇到他,問道:“你答應我不偷盜,現在又偷盜鄉里老人的屍衣,不是你嗎?”王生很震驚,(桑懌)就將王生推倒在地捆綁起來。(桑懌)後來被授予郟城尉。天聖年間,該任澠池縣尉。一年多,又改任永安縣巡檢。樞密史對他說:“給我銀子,我為你謀個內閣職務。” 桑懌說:“用賄賂獲得官職,不是我想要的,何況我貧窮無銀。即使有,本來也不能那樣做。” 樞密使很憤怒。桑懌學問不深,行事卻合乎情理,事跡大多如此類。

(桑懌)當初居住在雍丘時,遭遇大水,有兩米倉的糧食,將用船運送。發現那些逃難躲水患的百姓,就拋棄了糧食,用船載讓百姓。看到百姓年成不好,會聚鄉里供養他們,直到糧食沒有了才停止。桑懌擅長使劍和鐵簡,力量可抵過幾個人,並且很有謀略。遇人時常表現的畏怯,好象力量不夠。他為人不自大,也很注重在威儀方面修養,言語好像言不由衷。猛然與他相遇,不知他身形矯健並且勇武。廬陵歐陽修說:“勇力是人都所有的,可是能真正運用其勇力的太少了。像桑懌,可謂是義勇之士。他的學問不深卻能做到,可能是天性。我本來就樂於為人作傳記事,尤其喜歡司馬遷善於作傳,可是他所書寫的都是偉烈奇節之士,喜歡讀書,想學習他的作法,奇怪現今之人像司馬遷那樣作史的人太少了! 於是懷疑司馬遷只是文筆雄健,在敘事中善於渲染,而古人不一定就是這樣。 等到了解到桑懌的事跡,才知道古時的人也有這樣的情況,司馬遷的書並沒有說假話,知道今人中本來就有,只是未能全都知曉而已。”

《宋史·列傳第八十四 》原文:桑懌,開封雍丘人。勇力過人,善用劍及鐵簡,有謀略。其為人不甚長大,與人接,常祗畏若不自足,語言如不出其口,卒遇之,不知其勇且健也。兄慥,舉進士,有名。懌以再舉進士,不中。

嘗遭大水,有粟二廩,將以舟載之,見百姓走避水者,遂棄其粟而載之,得皆不死。歲飢,聚人共食其粟,盡而止。後徙居汝、穎間,耕龍城廢田數頃以自給。
諸縣多盜,懌自請補耆長,得往來察奸,因召里中惡少年戒曰:“盜不可為,吾不汝容也。”有頃,里老父子死未斂,盜夜脫其衣去,父不敢告縣。懌疑少年王生者,夜入其家,得其衣,不使之知也。明日,見而問之曰:“爾許我不為盜,今里中盜屍衣者,非爾邪?”少年色動,即推仆地,縛之,詰共盜者姓名,盡送縣,皆伏辜。
嘗之郟城,遇尉出捕盜,招懌飲酒。與俱行,至賊所藏,尉怯甚,陽為不知,將去。懌曰:“賊在此,欲何之?”乃下馬,獨格殺數人,因盡縛之。又聞襄城有盜十許人,獨提一劍以往,殺數人,盡縛其餘,汝旁縣為之無盜。京西轉運使奏其事,補郟城尉。
天聖中,河南諸縣多盜,轉運使奏移澠池尉。群盜保青灰山,時出攘剽。有宿盜王伯者,尤為民害,朝廷每授巡檢使,必疏姓名使捕之。懌至官,巡檢偽為宣頭以示懌,牒招致之。懌不知其偽也,因挺身入賊中,與伯同臥起,十餘日,伯遂與懌出至山口,為巡檢伏兵所執,懌幾不免。懌曰:“巡檢懼無功爾。”即以伯與巡檢,使自為功。巡檢俘獻京師,而懌不復自言。朝廷知之,為黜巡檢,擢懌右班殿直、永安縣巡檢。
明道末,京西旱蝗,有惡賊二十三人,樞密院召懌至京師,授以賊名姓,使往捕。懌曰:“盜畏吾名,必潰,潰則難得矣,宜先示之以怯。”至則閉柵,戒軍吏不得一人輒出。居數日,軍吏不知所為,數請出自效,輒不許。夜,與數卒變為盜服以出,跡盜所嘗行處。入民家,民皆走,獨一媼留,為具飲食,如事群盜。懌歸,閉柵三日,復往,自攜具就媼饌,而以余遺媼,媼以為真盜。乃稍就媼,與語及群盜,一媼曰:“彼聞桑殿直來,皆遁去。近聞閉營不出,知其不足畏,今皆還矣,某在某處。”懌又三日往,厚遺之,遂以實告曰:“我桑殿直也,為我察其實而慎勿泄。”後三日復來,於是媼盡得居處之實以告。懌明日部分軍士,盡擒諸盜。其尤強梁者,懌自馳馬以往,士卒不及從,惟四騎追之,遂與賊遇,手殺三人。凡二十三人者,一日皆獲。
還京師,樞密吏求銀,為致閣門祗候。懌曰:“用賂得官,非我欲,況貧無銀;有,固不可也。”吏怒,匿其功狀,止免其短使而已。除兵馬監押,未行,會宜州蠻叛,殺海上巡檢,官軍不能制,因命懌往,盡手殺之。還,乃授閣門祗候。懌曰:“是行也,非獨吾功,位有居吾上者,吾乃其佐也。今彼留而我還,我賞厚而彼輕,得不疑我蓋其功而自伐乎?受之,徒慚吾心。”將讓其賞以歸己上者。或譏以好名,懌嘆曰:“士顧其心如何爾,當自信其心以行,若欲避名,則善皆不可為也。”益辭之,不許。
寶元初,遷西頭供奉官、廣西駐泊都監。元昊反,參知政事宋庠薦其有勇略,遷內殿崇班、鄜延路兵馬都監。逾月,徙涇原路,屯鎮戎軍,與任福遇敵於好水川,力戰而死。贈解州防禦使;子湜皇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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