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自主智慧財產權

核心自主智慧財產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指的核心自主智慧財產權須在中國境內註冊,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範圍內獨占許可權利(高新技術企業的有效期應在五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期內),並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

範圍

《認定辦法》規定的核心自主智慧財產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以及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主要是指:運用科學和工程技術的方法,經過研究與開發過程得到的外觀設計)、軟體著作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

注意事項

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可以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查詢專利標記和專利號來檢驗專利的真實性。

對於軟體著作權,可以到國家著作權局中國著作權保護中心的網站查詢軟體著作權標記(亦稱著作權標記),表明作品受著作權保護的記號,檢驗其真偽。

本《工作指引》所稱的獨占許可是指在全球範圍內技術接受方對協定約定的智慧財產權(專利、軟體著作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享有五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權,在此期間內技術供應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該項技術。

作用

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作用: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關鍵是企業有技術,企業所在行業屬於高新技術領域範圍。高新認定中自主智慧財產權最關鍵,也是容易拉開分數的地方。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企業如果沒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則就基本上連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門都進不了。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對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要求也比較高,一是時間方面,必需是三年之內的智慧財產權,這對成立很長時間,很早就已經拿到相關的智慧財產權證書,但未及時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來說是一大損失。二是數量方面,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中對智慧財產權的要求是專利一項,其他的專利需要提供六項以上,含六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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