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子戶

語出:《宋史·禮志二六》:“﹝大中祥符﹞四年減柏子戶,安陵、永昌、永熙各留四十戶,永定五十戶,會聖宮十戶。”

柏子戶
拼音:bǎi zǐ hù
解釋:1.宋代設定守皇陵的民戶。因皇陵廣植柏,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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