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甲棟

1941年(民國30年),奉命調任桐城、鳳陽、宿松等縣縣長和阜陽查緝所長。 1946年(民國35年),調任鳳陽縣長。 1949年初去台灣,任內政部兵役處處長。

基本信息

簡介

林甲棟(1908~1989),字伯顏,安徽省望江縣楊林鄉人。前國民黨政府官員。

生平

畢業於上海私立持志大學。抗日戰爭爆發後,他常自勵云:“奮鬥仗吾曹鐵血,寇來堂奧,奚能袖手旁觀。”遂投身軍旅。曾受訓於安慶集賢關區長訓練班和江西廬山軍官訓練班。後歷任縣第三區長、自衛隊長、省保全八團三大隊十一中隊長、皖一區專署軍事科長及上校副司令等職。

1941年(民國30年),奉命調任桐城、鳳陽、宿松等縣縣長和阜陽查緝所長。在桐城任職期間,目睹地方駐軍禍國殃民,毅然電稟上峰,予以懲處。1942年(民國31年),任阜陽查緝所長時,查獲湯恩伯部屬及其他不法分子以火車私運入南京淪陷區的糧棉油、牛皮、生漆、黃麻等物資,林不畏權勢,一律緝解界首海關,依法懲處。1946年(民國35年),調任鳳陽縣長。該縣蟲災、水災、瘟疫嚴重,林到職後,陳情請賑,率眾治水捕蝗。

1949年初去台灣,任內政部兵役處處長。羈台期間,常“孤客夜難眠”,曾致家書教子云;“行醫要遵紀守法,要多研究醫術,不可誤人,更不能苛收藥費。多積德,積德勝於積金”。1988年在深圳與家人會晤,痛哭陳詞道:“非不思家,身不由己也,請家鄉父老見諒!”當即以港幣萬元,資助家鄉水利建設;又以港幣4000元,勒石宿松小孤山,他曾說:“是邦父老親余為子弟,余亦以是邦為第二故鄉”。

暮年,在台發起編寫《旅台同胞提供望江縣誌續修資料》。捐資、撰搞,不遺餘力。著作有《痴夢留痕集》。臨終前,自撰一聯云:“生為誰忙,未有微勞酬祖國;歿應火化,不留枯骨累兒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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