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漢強[上杭土匪]

林漢強 (1910-) 又名羅星。福建省上杭縣湖洋鄉太平村人。清宣統二年生於一個富裕農民家庭。民國13年(1924年)夏,畢業於私立新民學校(今為瀨溪國小)。16年縣立國中畢業後,在漳州就讀高中。18年入省行政人員甲種養成所學習。

基本信息

林漢強,1931年,參加國民黨軍,在張貞四十九師任排長。繼而,在縣監獄所任管理員、省保全團獨立營任連指導員。

1935~1949年,先後任官莊區公所代理區長,武平、上杭縣督練員兼國民兵團後備中隊長,龍文、官莊、信和及武平縣象洞等鄉鄉長。期間,抓丁勒索,抓到有“嫌疑”的人,即先施酷刑,不招便槍決處死,人們暗中稱他“老虎”。但在信和任鄉長期間,敢於懲治攔路搶劫或打家劫舍的土匪,人們亦有好評。

1949年5月,林參加傅柏翠領導的閩西起義,擔任行動委員會信和鄉支委會主任。解放後,任信和區副區長。1950年1月,因違抗命令被免職。旋即叛變投敵,受武平縣匪首鍾勇策動和支持,潛回信和等地網羅土匪、特務和流氓,組成一支盤踞上杭西路的武裝土匪隊伍。為顛覆人民政權,多處散發反動傳單,殺害上登、水埔等村的村長、民兵隊長,搶奪民兵槍枝彈藥,匪首鍾勇即任命他為“上杭縣長”。同年8月22日晚,他率領100多名武裝匪徒攻打信和區政府,遭區中隊戰士英勇反擊,久攻不下,氣急敗壞地指使匪徒燒毀學校、搶劫糧庫後敗逃。因林漢強積極反共反人民,得到“中國人民自由軍閩粵贛邊區總司令”唐宗的賞識,同年9月7日,被“委任”為“中國人民自由軍閩粵贛邊區第十三縱隊第一支隊附”,林受命後,用“密令”形式,向工商界及農村富裕戶大肆派款。還派專人傳令“中國人民反共救國軍廬豐支隊”、“中國人民反共救國軍政治部”、“中國人民自由軍上杭別動隊”等匪首,於同年農曆八月十四日晚,率部攻打縣城,並揚言“回城過中秋佳節”,“慶賀縣政府恢復”。

正當林漢強自以為得計之時,隱藏城內的武裝特務被公安機關偵破,林收買的“內線”人物黃某某等又被公安機關逮捕歸案,使攻城計畫徹底破滅。縣人民政府集中縣大隊、公安隊和民兵1000餘人,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二五九團配合下,向林漢強一夥盤踞之巢穴——北山□發起全面圍剿,經過幾次攻擊,大部分土匪被殲,林漢強化裝潛逃,行至上登時,被民兵生擒。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有關規定,經司法機關審理,並報省核准判處林漢強死刑,於1951年1月1日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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