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安縣教育局

東安縣教育局

東安縣教育局位於縣城東安大道,始建於1949年9月,當時稱職教科。1951年2月,縣人民政府改教育科為文教科。1957年,縣人民政府將文教科分為文化科和教育科,教育科專管全縣教育。 1961年11月, 文化科與教育科合併,復稱文教科。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文教科機構癱瘓。直到1979年2月, 縣革命委員會將文教科分為文化局和教育局。1991年8月, 改東安縣教育局東安縣教育委員會。2002年, 改東安縣教育委員會為東安縣教育局 。縣教育局隸屬於縣人民政府,是縣政府的職能部門之一。

單位簡介

改革開放以來,東安縣教育事業在歷屆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不斷開拓進取、務實創新、與時俱進,取得了較大成績:1986年,被評為“全國基礎教育先進縣”;1995年順利通過湖南省“普九”評估驗收,成為當時零陵地區“普九”第一縣;1999年至2002年連續4年以總分第一的成績通過了省市“普九”年檢;2001年順利通過湖南省“普圖”驗收,成為全省創新教育第一批基地縣;2002年成為全省第一批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縣。此外,該縣還先後被授予永州市“兩基”工作先進縣、“普九”鞏固提高工作先進縣、基礎教育先進縣等榮譽稱號。

主要職能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教育發展的路線、方針、政策;

2、研究制訂全縣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並協調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

3、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等規範性檔案;

4、加強教育經費的監管、審計等工作,努力改善全縣各中國小校的辦學條件,最佳化教育環境;

5、推進全縣教育體制、辦學體制、管理體制、投入體制等方面的改革;

6、綜合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等各類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各鄉鎮場、各部門有關教育的工作;

7、主管全縣教師工作,履行全縣中國小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檔案管理和考核獎懲等各項管理職能;

8、指導全縣中小學生的德、智、體、美、勞及國防、安全、法制等諸方面的教育;

9、依法保護教師與學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10、負責全縣教育教學研究、現代教育技術、電化教育、實驗教學和教學設施配置與管理等工作;

11、管理全縣教育情報、統計資料及信息工作;

12、完成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和教育宣傳和教育通訊工作;負責局級工作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文書檔案、信訪、保密、保衛工作;掌握全縣教育動態、信息及教育書刊征訂發行工作;負責管理中國小圖書室建設工作。

(二)人事股(加掛“大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教育系統人事調配、勞動工資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工職稱評聘、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主管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規劃、指導大專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考察、任免各級各類學校領導;組織實施全縣教職工的職業道德規範;負責中國小師資及校長培訓工作;擬定中國小師資學歷達標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教師獎勵基金會、關工委、退教協等社團組織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工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師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和推廣國語工作。

(三)普教股(加掛“職業技術教育辦”牌子)

負責管理全縣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協調教學改革和教學研究;指導中小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美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學籍管理,規劃並組織高國中招生、會考工作,協助教育督導室組織開展督導工作;負責全縣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的職業技術教育工作;擬定職業教育發展規劃;指導職業學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參與研究職業學校師資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中國小校勞動技術課教學。

(四)計財股

負責籌措和管理全縣的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監督、管理學校收費標準,負責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和有關教育經費執行情況的監督;負責局直屬機關單位、基層學校建設、教師“安居工程”和學校布局調整工作;協調教育戰線的公費醫療;負責收取和管理教師獎勵基金;負責學校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經費的年度預決算,檢查監控教育經費籌資、使用情況;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教育系統的政府採購。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並加掛“內審室”牌子,人員編制在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負責協調和指導教育系統黨員幹部和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檢查黨員和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情況;監督處理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按照許可權審議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處分事項;組織全縣學校財務內部審計工作,制訂有關學校財務審計的制度及規定,指導學校建立和健全財務制度,審計並監督財務制度執行情況及教育收費情況。

領導班子

主要成員 書記、局 長:唐德光

副書記、副局長:於德滿

副書記:唐善鈺

紀委書記:文柏軍

副局長:魏紹能、唐青生、唐正雄、唐慶松

地理位置

地址:東安縣白牙市鎮東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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