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矢鈞金

束矢鈞金
拼音:
解釋:1.古代民間訴訟按規定繳納的財物。後借指處理訟事。語本《周禮・秋官・大司寇》:"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以兩劑民獄,入鈞金三日乃致於朝,然後聽之。"鄭玄注:"必入矢者,取其直也……古者一弓百矢,束矢,其百個與?"又:"必入金者,取其堅也。三十斤曰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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