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師旦

杜師旦,一作思旦。 二十二年,通判處州。 一主公平,既成。

基本信息

杜師旦,一作思旦。高宗紹興十九年(一一四九)知仙居縣(清康熙《仙居縣誌》卷二六)。二十二年,通判處州。二十五年,知台州,俄提舉兩浙西路常平茶鹽,以事放罷
據《杜氏宗譜》記載:師旦於“紹興間知餘干,初至,奉行經界事,召父老有德者,議田分六等,租以五升為率。且囑父老曰:勿因勢,弗狗利。一主公平,既成。民鹹稱善,以內艱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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