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採購

材料採購

材料採購是指企業單位採用計畫成本法進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購入的材料採購成本。對於“物資採購”現在已經沒有這個科目,也不使用這個科目了。該科目應當按照供應單位和物資品種進行明細核算。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購入材料的採購成本,在“在途物資”科目核算。委託外單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在“委託加工物資”科目核算。購入的工程用材料,在“工程物資”科目核算。

賬務處理

(一)企業支付材料價款和運雜費等時, 按應計入材料採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現金”、“其他貨幣資金”、“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等科目。

小規模納稅人等不能抵扣增值稅的,購入材料按應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科目。

(二)購入材料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如分期付款購買材料),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購買價款的現值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金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三)月末,企業應將倉庫轉來的外購收料憑證,分別下列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對於已經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收料憑證(包括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收料憑證),應按實際成本和計畫成本分別匯總,按計畫成本借記“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將實際成本大於計畫成本的差異,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畫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 對於尚未收到發票賬單的收料憑證,應按計畫成本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 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做相反分錄予以沖回。下月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借記本科目和“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已經收到發票賬單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但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材料的採購成本。

核算舉例

【例1】向金山公司購入A材料300千克,售價90,000元,購入B材料700千克,售價140,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39,100元。款項尚未支付。

借:材料採購- A材料 90,000

- B材料 14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39,100

貸:應付賬款-金山公司 269,100

【例2】以銀行存款支付採購運雜費1500元。

運雜費分配率=1500÷(300+700)=1.5(元/千克)

A材料負擔=300×1.5=450(元)

B材料負擔=700×1.5=1,050(元)

借:材料採購- A材料 450

- B材料 1,050

貸:銀行存款 1,500

運雜費的分攤標準:數量、重量、體積或買價金額

【例3】結轉驗收入庫A、B材料的實際採購成本。

A材料的採購成本=90,000+450=90450

B材料的採購成本=140,000+1,050=141,050

借:原材料-A材料 90,450

-B材料 141,050

貸:材料採購-A材料 90,450

-B材料 141,050

【例4】開出轉帳支票,以銀行存款償還金山公司的賬款269,100元。

借:應付賬款-金山公司269,100

貸:銀行存款 269,100

【例5】東方公司8月5日,從大華公司購入甲材料一宗,計3000公斤,料已入庫,尚未收到結算憑證,料款尚未支付,契約價不含稅價每公斤2元。9月10日,上述材料到達企業,材料含稅價1.90元,貨款及稅款均以銀行存款支付。

(1)若企業原材料採用實際成本核算,暫估價應按契約價,其會計處理如下:

8月31日,會計處理為:

借:原材料——甲材料6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6000

9月1日,會計處理為: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6000

貸:原材料——甲材料6000

9月10日,會計處理為:

借:原材料——甲材料4871.79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28.21

貸:銀行存款5700

(2)若企業原材料採用計畫成本核算,計畫單價為每公斤2元,暫估價應按計畫價,其會計處理如下:

8月31日,會計處理為:

借:原材料——甲材料6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6000

9月1日,會計處理為: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6000

貸:原材料——甲材料6000

9月10日,會計處理為:

借:材料採購——甲材料4871.79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28.21

貸:銀行存款5700

借:原材料——甲材料6000

貸:材料採購——甲材料4871.79

材料成本差異——原材料1128.21

在以上兩種處理中結算憑證到達之前和增值稅沒有關係。在實際成本核算下,如果當期入庫的材料已領用,並且產品已銷售,由於契約價和實際價的差異會導致存貨成本、主營業務成本和實際情況有所差異,但不會太大,和增值稅沒有關係。在計畫成本核算下,如果當期入庫的材料已領用,並且產品已銷售,由於計畫價和實際價的差異會導致材料成本差異率有誤差,但每期計算方法都一致,符合一貫性原則,存貨成本、主營業務成本和實際情況可能有所差異,但不會太大,和增值稅也沒有關係。

注意事項

(1)對於已驗收入庫但發票賬單未到的材料,在月內可暫不入賬。

待發票賬單到達時,按發票金額作分錄為:

借:原材料

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賬戶)

若月終時,發票賬單仍未到達,則: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下月初用紅數字作同樣分錄,沖銷暫估應付款分錄。待收到發票賬單時,再按照帳單所列示金額登記入帳。

(2)不能將契約規定的預付款項作為材料價款核算,只有收到發票賬單時,才能根據發票賬單所列金額登記“在途材料”帳戶,結轉“預付賬款”賬戶。

(3)若購入貨物所支付的增值稅應單列時,則繳納的增值稅應計入進項稅額,會計處理一般為:

借:在途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相關賬戶

購入貨物的增值稅不應單列的情況有:小規模納稅人購物;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完稅憑證;所購貨物為免徵或非應稅項目;被確認依照6%或4%徵收率繳稅的購物行為。

(4)外購的已稅消費品用以生產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按規定予以抵扣的,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5)採購途中的短缺和毀損應區別不同的情況處理:

①定額中的合理損耗,計入採購材料的成本;

②能確定責任人的,應予索賠,借記應付賬款或其他應收款等相關賬戶,貸記在途材料、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賬戶、應交消費稅;

③原因尚待查明或需報經批准才能轉銷處理的損失,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貸記在途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賬戶、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賬戶;

④若經查明原因為確定的責任人,應借記應付賬款或其他應收款等相關賬戶,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

⑤若經查明系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應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賬戶,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

⑥若經查明系無法收回的其他損失,批准後,應借記管理費用賬戶,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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