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高[宋朝官員]

李高[宋朝官員]

李高(1047-1098),宋朝官員,字伯鎮,宋上虞人,參知政事莊簡公李光之父。

人物生平

《宋史》卷三百六十三*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李光,字泰發,越州上虞人。童稚不戲弄。父高稱曰:“吾兒雲間鶴,其興吾門乎!”

《山陰天樂李氏家乘》卷十*行傳*興宗公上虞派*第一至十六世

第八世 徹公三子——高:字伯鎮,行五。莊簡公三世墓表雲公七歲善屬文,既長敏於思,得紙筆立就有經世意,每困場屋曰:遇不遇命也。晚以書史自娛,誨時輩以忠孝,諸生受業,滿門尤多著述。公老不廢學,諸子皆躬自訓導,不以家事累之。生宋仁宗慶曆七(1047)年丁亥X月X日,卒宋哲宗元符元(1098)年戊寅,楊文靖公撰墓志銘。紹興戊午(1138)贈太子少保。

配:史氏,贈文安郡夫人,合葬五夫大雲隩。子五:允、貫、輝、光、寬。女一。

《山陰李氏家譜》【永思堂】世系圖表

第七世——高:字伯鎮,贈太子太保。配:史氏,贈文安郡夫人。生五子:允、冠(貫)、輝、光、寬。女一。慶曆丁亥(1047)年十二月十一日巳時生,元符元(1098)年六月十一日卒,葬大雲岙。

伯鎮公傳——光

人物評價

先君諱高,字伯鎮。七歲能屬文,風度秀麗,父師尤所器重。既長,刻意文學,敏於思,得紙筆立就,一時從學者以百數計,每游場屋。凡公授以意旨多得第,而公每不遇,或請改筆可以當有司,公曰:遇不遇命也,不忍負所學。至晚歲,不復謀仕,杜門隱約以書史自娛,接鄉閭輩必誨以忠孝,爵祿有命當盡在我者而已。性好交遊,多著述,生平不讀釋氏書,而識見超然,蓋有所自得者。病革時索筆題句云:突將離風馳電掣。午夜風雲寒潭落月,風馳電掣不可留,寒光自空闊。其精誠超邁如此。龜山楊時撰墓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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