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貞

年到民革貴州省委致用學校繼續從事教育工作。 年被聘為貴州省文史研究資料員。 年被聘為貴州省文史研究館館員。

基本信息

李秉貞 (1915 — )
李秉貞,女,安徽阜陽人, 1915 年 9 月 13 日生。 1939 年從南京金陵女子大學社會系畢業,經校長吳貽芳介紹,到全國婦女指導委員會工作,該會是 1938 年宋美齡到廬山召開婦女工作座談會,商議成立團結全國婦女共同抗日救亡的一個全國性統一行動團體組織。先後擔任指導員、視察。 1944 年,任重慶戰區兒童急救委員會急救組組長。 1947 年,任國民政府社會部專員,在該部組織訓練司負責經辦全國性婦女社會團體的審核登記聯絡事宜及有關公務來往檔案業務的處理工作。
1949 年 11 月到 1968 年,定居貴陽市雲岩區,並從事街道時事宣傳、掃盲教育等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間,被下放凱里。 1978 年受聘於黔東南自治州民族師範學校,擔任英語教師。 1977 年由凱里遷回貴陽。 1980 年到民革貴州省委致用學校繼續從事教育工作。曾任民革貴州省第六屆委員會婦女工作委員會委員。曾有《抗日戰爭時期我從事鄉村服務工作的回憶》一文發表在《金陵女兒》一書中。 1984 年被聘為貴州省文史研究資料員。
1994 年被聘為貴州省文史研究館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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