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娟,出生於1973年5月,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碩士研究生。現任教於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系,講師,從事婚姻家庭法學、國際私法學和經濟法學等課程的教學工作。曾發表《消費契約監管簡論》、《論格式契約的預防性行政規制機制》、《我國繼承法應完善必留份制度》、《金融隱私權保護制度亟待完善》、《淺議我國涉外婚姻法律適用的發展與完善》、《價格聽證中的公眾參與權》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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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娟,出生於1973年5月,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現任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講師。
李曉娟,出生於1973年5月,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碩士研究生。現任教於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系,講師,從事婚姻家庭法學、國際私法學和經濟法學等課程的教學工作。曾發表《消費契約監管簡論》、《論格式契約的預防性行政規制機制》、《我國繼承法應完善必留份制度》、《金融隱私權保護制度亟待完善》、《淺議我國涉外婚姻法律適用的發展與完善》、《價格聽證中的公眾參與權》等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