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林[法學專家]

男,1944年1月生,河北臨漳縣人。高級法官。法學教授。中共黨員。主要著作有《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中國新民事訴訟法學通論》、《中國刑事訴訟法理論與實踐》、《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契約法大全》、《經濟監督檢察法律顧問》、《中國現行法律顧問大全》、《人民調解詞典》等。

人物經歷

1960年北京政法學院畢業後分配到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後調入人民法院。河北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主任,邯鄲市法學會常務副會長,河北省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會員。

研究方向

30餘年從事法學研究,審判工作。具有較高的法學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尤其是對中國刑事訴訟法學和經濟法學研究造詣較深和擅長經濟審判工作。

主要貢獻

先後在《中國法制報》、《河北法制報》、《河北法學》、《法學天地》、《新疆社會科學》、《司法文書與公文寫作》、《河北社聯通訊》等報刊雜誌及各種法學研討會上發表、交流論文100餘篇。主要有《經濟契約糾紛特點及其解決途徑》、《試論經濟糾紛案件的發展趨勢及其審判原則》、《利用經濟契約進行經濟犯罪的特點及其預防》、《論經濟體制改革與政治體制改革同步進行》、《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概念》等。

獲獎記錄

論著中有20餘部、篇獲省級以上優秀成果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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