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國[江西廣播電視台原黨委委員、副台長]

李建國[江西廣播電視台原黨委委員、副台長]

李建國,男,漢族,1965年12月出生,江西瑞昌人,大學學歷,1988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江西廣播電視台黨委委員、副台長。 2019年1月14日,上饒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建國決定逮捕。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94年08月至1996年12月,任江西電視台第二套節目編輯部副主任;

1996年12月至2001年04月,任江西電視台第二套節目編輯部主任;

2001年04月至2001年12月,任江西電視台台長助理兼第二套節目編輯部主任;

2001年12月至2003年11月,任江西電視台台長助理兼都市頻道總監;

2003年11月至2004年03月,任江西電視台副台長;

2004年03月至2012年04月,任江西電視台黨組成員、副台長;

2012年04月至2012年05月,任江西廣播電視台黨委委員;

2012年05月至2018年11月,任江西廣播電視台黨委委員、副台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9月4日,據江西省紀委監委訊息:江西廣播電視台黨委委員、副台長李建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1月,據江西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經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紀委、江西省監委對江西廣播電視台黨委委員、副台長李建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建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報銷個人費用,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收受下屬紅包禮金,違規占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職工職務晉升、職稱評定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李建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性觀念缺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紀委、江西省監委決定給予李建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依法逮捕

2019年1月14日訊息,江西廣播電視台原黨委委員、副台長李建國(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上饒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上饒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建國決定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