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勇[上海大學教授]

李建勇[上海大學教授]

李建勇,上海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上海大學法社會學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大學ADR與仲裁研究院副院長,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學科帶頭人。主要學術和社會兼職:中國社會學會法社會學專業會員會副會長;中國行為法學會理論法學分會副會長;上海市法學會法社會學專業委員會副會長;上海市法學會港澳台法專業委員會常務理事。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院特聘研究員。加拿大UBC大學兼職研究員,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特聘資深研究員, 上海市勞動仲裁員,上海市民盟法制委員會委員,上海東方大講壇主講成員,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特聘專家。 研究方向:法理學(重點法社會學); 勞動法學(重點國際比較勞動法學); 憲法學

人物經歷

1979.9-1983.7 復旦大學分校(現上海大學)社會學系學習,( 1983年7月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3.7-1985.8 上海市高教局國際交流處任英語翻譯。

1985.9-1988.7 華東師大社會學專業學習,方向為城市社會學(1988年7月獲法學碩士學位)。

1988.7-1993.8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憲法與社會學教研室講師。

1993.9-1995.8中美法學教育交流委員會選派到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學習,專修法理學(法社會學與法經濟學)。

1995.9-1996.11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簡稱UBC大學)法學院學習,方向為國際比較勞動法(1996年11月獲法學碩士學位)。

1996.12-1997.12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簡稱UBC大學)特聘副研究員,2007年聘為兼職研究員。

1998.1-2002.10 上海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2000.9-2006.7華東師大人文地理學專業學習(2006年7月獲理學博士學位)。

2002.11-2010.10,為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和教授(2006.10--),碩士研究生導師,法社會學研究所所長。

2010.11-上海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法社會學研究中心主任(2011.9--)。

2002年以來,先後應邀去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院,加拿大UBC大學法學院,法國第三馬賽大學法學院,日本九州大學法學院,英國牛津大學法學院和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短期講學和演講,從中國憲法四個修正案到勞動契約法的制定和實施;從法理分析到法院審判實務,向國外法學師生們介紹中國近些年來的法治進程與法治進步。

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上海大學法社會學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社會學會法社會學專業會員會副會長,中國行為法學會理論法學分會副會長。

2010年11月加盟上海大學法學院前,為華東政法大學法社會學研究所所長,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校法社會學學科帶頭人,校民盟副主委,法社會學教研室主任等職。

現任主要學術和社會兼職:加拿大UBC大學兼職研究員,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特聘資深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法社會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中國社會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會員、上海市社會學會常務理事、上海市法治研究會專家團成員,上海法治報專家團成員,上海市社會化勞動仲裁員、上海市總工會特聘工資集體協商顧問團顧問,上海市民盟法制委員會委員,上海東方大講壇主講成員,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特聘專家,上海市普陀區政協委員等職。

主講課程

1988年以來為華東政法大學本科生主講《社會學概論—雙語》、《法社會學概論》和《社區工作法律基礎》等課程; 為法學和法碩研究生主講《憲法學專題研究》、《法社會學專題研究》、《法經濟學專題研究》和《法律專業英語》等課程, 為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研究生主講《當代西方社會思潮》課程,為美國,澳大利亞和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學生和來華的外國留學生主講《Chinese Legal System》、《Chinese Constitutional Law》和《Rule of law in China》等課程。為上海市民政局社區幹部培訓班主講《社區工作法律基礎》課程; 為上海教育電視台主講《現代法學概論(法理學原理)》課程; 為上海市勞動局主辦的勞動仲裁員培訓班主講《勞動法與勞動仲裁》等課程。

主要貢獻

主要論文

2011年之前發表的主要論文:

在加拿大LAVAL法學評論發表論文:《Adapting to the challenge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adjusting labor relations in China》、中美法學雜誌發表《Impacts of the Chinese historic background on the legislation of the current Chinese labor code》、新加坡國立大學EAR發表研究報告《Chinese labor contract law of 2008: its background and Assessment》等英文論文;在《社會學研究》、《探索與爭鳴》、《政治與法律》和解放日報、文匯報、社會科學報、勞動報等雜誌報刊上發表《WTO: 我國勞動立法的未來走向》、《勞動契約法為什麼要重點保護勞動者權益》、《我國勞動權的保護與國際勞工標準的銜接》、《長江三角洲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法律思考》、《從國內到國際看美國法律的雙重標準》、《順水行舟:執政黨生命力的源泉》、《用法律來保障病人的權利》、《中國的法治之路》、《從憲法學視角看“女大學生懷孕被開除一案》、《法經濟學在司法審判中的套用研究》、《論我國信訪制度法制化的法學思考》、《論法社會學思想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論資本主義社會的穩定機制及其對我們構建和諧社會的啟示》、《論社會學套用研究的含義》、《論越軌行為在社會進步中的作用》、《社會流動實證研究》、《當代中國城市社會分層與流動》、《中美無罪推定論之比較研究》、《“老虎咬人”一案的法經濟學分析》《從越軌行為看公眾人物的隱私權》、《社會管理與法制建設》、《完善基層社會管理體制》等論文逾百篇。

主要論文:

1、“上海應對老齡社會的對策與思考”《上海城市管理》2011年5月第3期。

2、“特大城市社會管理的難點和對策”《城市觀察》2011年10月,第5期。

3、“健全完善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機制的思考”,《創新社會管理》(理論專刊)2012年2月,第1期。

4、“最最佳化論與社會總值效益論在侵權案審判中的比較研究” 《東方法學》2012年6月,第3期。

5、“預防裸官腐敗的法律思考”《預防職務犯罪專刊》2012年8月第4期。

6、“我們為什麼缺乏創新型人才”《檢察風雲》2012年10月。

7、“簡論社會管理中的四對基本關係”《東方法學》2012年10月第5期。

8、“公權性質職務犯罪的預防及立法對策”《檢察風雲》2012年12月。

9、“中國集體協商制度的現狀、問題和立法對策“ 圓光法學 2013年3月,第2期。

10、“從新加坡經驗看上海開展組團式聯繫服務民眾“《創新社會管理》(理論專刊)2013年6月,第3期;

11、“The Role of the People’s Congress system in China’s Political life”,see the book <Politics in Asia>, chief-edited by Yongnian Zheng, and Liang Fook Lye by Routdge Press, New York,USA.2013年10月版。

12、“崇尚法治是文明出行的保障”, 解放日報2014年1月21日。

13、“誠信和自律是中國(上海)自貿區的靈魂”,《上海城市管理》 2014年5月, 第3期。

14、“簡論全球化視野下的法律外教”《對外法學交流》,中國法學會對外聯絡部主辦2014年9月(第3期)。

15、“跨省流域污染問題治理困境及司法對策”《東方法學》2014年11月,第6期。

16、“自覺遵守憲法” 上海法治報(專家學者談)2014年12月5日。

17、“敬畏憲法和法律的至高無上性”,《海外留學》上海市歐美同學會上海市留學人員聯合會2014年12月,(第6期)。

18、“我國集體協商制度的現狀、問題及對策”,《上海大學學報(高等科學管理版)》2014年12月,(第4期)。

19、“構建法治中國必須維護憲法權威”,《上海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年1月,(第1期)。

20、“國家治理:善治視野下的現代化路徑選擇”,《上海城市管理》2015年7月,第4期。

21、“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培育法治文化”,《上海法治研究》 2015年6月,第3期。

主編著作

1.《社區工作法律導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年7月)。

2. 《社會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9月)。

3.《法學概論》(復旦大學出版社修訂版2006年7月)。

4.《轉型時代中的法社會學》(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4月)。

主要課題

主持課題:

1.上海市社會流動實證研究(1989-1992)。

2.省際利益衝突與健全全國統一大市場研究(2006--)。

參與課題:

課題名稱:“國際勞動權保障與國際貿易的關係研究”(承擔中國勞動權保障與國際貿易關係研究部分)(加拿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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