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

本公司,是指設立分公司的公司本身,亦稱總公司。分公司是指由本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我國(公司法》第14條第1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合資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資是屬於兩個或兩個以上股東的公司。

母公司與子公司是按照公司之間是否具有控股或從屬關係所進行的分類。母公司與子公司是相互對應的,母公司是對子公司具有控股地位的公司;子公司則是受母公司控股的公司。我國《公司法》對母公司沒有直接規定,只對子公司作了簡單規定,如第14條第2款: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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