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確項目準備金

未明確項目的準備金。此項準備金用於在估算時不可能明確的潛在項目,包括那些在做成本估算時因為缺乏完整、準確和詳細的資料而不能完全預見和不能註明的項目,並且這些項目是必須完成的,或它們的費用是必定要發生的。在每一個組成部分中均單獨以一定的百分比確定,並作為估算的一個項目單獨列出。

未明確項目準備金用於在估算時不可能明確的潛在項目。此項準備金不是為了支付工作範圍以外可能增加的項目,不是用以應付天災、非正常經濟情況及罷工等情況,也不是用來補償估算的任何誤差,而是用來支付那些幾乎可以肯定要發生的費用。因此,它是估算不可缺少的一個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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