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期貨交易制度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期貨交易制度包括期貨市場管理的一切法律、法規、交易所章程及規則。狹義的期貨交易制度僅指期貨交易所制定的經過國家監管部門審核批准的《期貨交易規則》及以此為基礎產生的各種細則、辦法、規定。
制度
保證金
期貨交易制度當日結算
期貨交易制度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漲跌停板制度
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契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契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持倉限額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契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於集中於少數投資者。大戶報告
期貨交易制度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契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式,交易雙方通過該契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契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強行平倉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中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餘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風險準備金
期貨交易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