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整數和分數統稱為有理數。
整數和分數統稱為 有理數,任何一個有理數都可以寫成分數m/n(m,n都是整數,且n≠0)的形式。從而有理數又稱作分數。分數希臘文稱為 λογο,原意為“成比例的數”(rational number)意思,但中文翻譯不恰當,逐漸變成“有道理的數”。
任何一個有理數都可以在數軸上的點來表示。其中包括整數和通常所說的“分數”,此“分數”乃為有限小數或無限循環小數。
無限不循環小數稱之為無理數(如圓周率π),有理數和無理數統稱為實數。
有理數可包括: (1) 整數包含了:正整數、0、負整數統稱為整數。 (2)分數包含了:正分數、負分數統稱為分數。 當然,至於有限小數、無限循環小數,這些“小數”可都統一成分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