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也

月也

月也,意為集體游鄉做客,是侗鄉的一種社交習俗。流行於南部侗族地區的從江、榕江、三江、龍勝、通道、尤以 黎平縣南部和 從江縣北部地區的 侗族村寨更盛行,也最為隆重。“月也”規模不定,男女老幼均可參加。

簡介

侗族“月也”

侗族“月也”,意為集體游鄉做客,是侗鄉的一種社交習俗。侗族某一村寨的男女青年按約定到另一個侗寨做客,期間要舉行賽蘆笙、對歌等活動。以春節期間的“月也”(也稱“也哼年”)最為盛大和隆重,“也哼年”一般由歌隊、蘆笙隊、侗戲班組成。蘆笙隊在走村串寨的過程中,要根據不同的場合吹奏不同的曲目,包括過寨曲、通報曲、進寨曲、攔路歌、開路歌、祝福歌、告別曲等。

分布地域

“月也”流行於南部侗族地區的從江、榕江、三江、龍勝、通道、尤以黎平縣南部和從江縣北部地區的侗族村寨更盛行,也最為隆重。
黎平位於貴州省東南部,東連湖南靖州、通道,南臨廣西三江,西北兩面與從江、榕江、劍河、錦屏接壤,是黔、湘、桂三省區交界地。全縣轄25個鄉鎮,403個行政村,總人口49萬,侗族占72.6%,是全國最大的以侗族為主體的民族聚居區,被譽為“侗鄉黎平”、“天下第一侗鄉”。
黎平所處之地素有“楚越極邊”、“百越襟喉”之稱,因地勢交通不便,且歷史上屬於楚、越文化之交接處,所謂“入版圖者存虛名”,歷代中央王朝都難以實權掌控。正是這樣的地理特徵和行政區位,使侗族地區有較長時期的自我文化發展空間,尤其是遠離漢家的黎平、從江等南部侗族地區至今仍保存了典型而獨特的侗族文化。

歷史淵源

由於史料、文獻的缺乏,對於侗族遠古時期的社會生活無法了解其全貌,只能從民間流傳的一些史詩、故事、傳說、歌謠和現實生活中的某些習俗了解其概貌,侗族的社會歷史直到唐代以前仍處在原始社會發展階段。在《人的起源》、《祖公上河》等古老的傳說和歌謠中,反映出原始社會族內婚制和人們同自然作鬥爭的史實,直到現在,不少侗族村寨還保存著較濃厚的原始公社殘跡。
《侗族通覽》記載,在原始社會時期,侗族先民在與自然界作鬥爭的過程中,逐漸發展而形成家族與家族、部落與部落、村寨與村寨之間相互狩獵並為收穫而進行祝賀活動。從這個史實推斷,唐代以前開始形成這種與自然作鬥爭而結盟的活動是侗族“月也”最早的形式了。《宋史·西南溪洞諸蠻》所記“農隙時,至一二百人為曹,手相握而歌,數人吹笙於前導之。”又明朝劉欽所著《渠陽邊防考》記載“千人團嘩,百人合款,紛紛籍籍不相兼統,徒以盟詛要約,終無法度相縻”說明侗族“月也”在宋代至明朝時期是較為盛行的一種以文化交流為主要內容的社交活動。隨著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斷進步,原始的以相互狩獵而進行的交往活動逐步演變為以文化交流為主要內容的社會集體交往活動。
“月也”經歷了唐前在勞動和與自然鬥爭中的孕育期,宋時以侗族大歌為主要內容的侗族文化逐步盛行在侗鄉村寨,因此“月也”逐步走向成熟。上世紀60——70年代,侗族文化受到打擊,80年代——90年代初為盛行時期,90年代後期逐漸消亡。

活動內容

“月也”規模不定,男女老幼均可參加。去時,都著節日盛裝,“歌隊”、“蘆笙隊”和戲班子一同前往。主寨以酒肉進行款待,賓主白天唱侗戲或賽蘆笙,晚上對唱侗歌,共同歡度三至五日始散。離別時,主寨還要以豬羊饋贈。視收成情況,次年或若干年後,此寨再到彼寨回訪。“月也”只在秋收後或春節期間進行,以示慶賀豐收,歡度節慶,同時還不誤農時。“月也”內容頗多,主要有以下七種:

“月也戲”

“月也戲”(做戲客),即以唱侗戲為主要平台,同時開展多種民間文化交流的集體社交活動,一般在農曆的正月開展。其主要活動形式為甲寨到乙寨去演唱侗戲,對唱侗族大歌,男女青年交友,老年人走親訪友等。大年後,由戲班師傅或歌班歌師傅向寨老提出建議,去哪個寨或哪幾個寨唱戲、唱歌,寨老商議允許後,擇一吉日,使兩個臘漢(男青年)帶上寨老寫好的紅貼子,到指定的寨子去拜貼。送貼子的人來到指定的寨子後,必須到鼓樓下吹上三首蘆笙曲,然後將貼子送到乙寨寨老手上。乙寨寨老接到信貼後,一邊安排本寨的臘漢備上好酒好菜招待客人,一邊召集其他寨老商議。如同意接納甲寨來“月也戲”,則請一寨老陪甲寨送信帖的人先到本寨的薩堂向侗族女神薩獻三柱香,敬三杯酒,鞠三個躬,以示敬仰祖先,尊敬寨人(在侗寨,進寨先敬薩是一種非常嚴肅的儀式,是月也等各種活動必須舉行的儀式)。然後將送來的紅貼張貼在鼓樓正門柱上,以告示全寨寨民,某天某寨要來“月也戲”,讓各家各戶做好準備。酒足飯飽後,寨老安排兩名臘漢,吹著蘆笙將送信貼的人
侗族“月也戲”
送出寨。
甲寨寨老得到肯定的回信後,便組織全寨作積極的準備。到月也的那一天,甲寨男女老少一齊出動。臨行前,寨老先到“薩堂”去請“薩”護佑,然後全寨臘漢與姑娘吹奏蘆笙,敲鑼打鼓,將“薩”請到鼓樓里,先唱三首頌“薩”歌,再唱三首要“薩”保佑的歌。大家唱完,三聲鐵炮聲響起,於是,所有人員便開始前往乙寨。臨近乙寨時,便吹奏蘆笙,敲鑼打鼓以示報信。乙寨寨老早已召集本寨眾人到村口,設障唱攔路歌迎客。賓主唱罷攔路歌,主寨臘漢姑娘便敲鑼打鼓,吹奏蘆笙將客人引到本寨鼓樓下,共同繞鼓樓四大柱子轉三圈,客人暫在鼓樓里休息。
招待客人,多半分客入戶。飯菜各家自行安排,不作具體規定,各戶儘量辦得體面,以擴大本寨聲譽。
客人一般在主寨唱上三天。如戲唱得很好,歌唱得委動聽,主寨便多留兩日或四日。在“月也”的日子裡,主客白天以唱侗戲為主,晚飯後,主客都到鼓樓下對唱“嘎老”(侗族大歌,主寨的姑娘和客寨的臘漢對歌、主寨的臘漢與客寨的姑娘對歌),或一起踩歌堂。唱“嘎老”(侗族大歌)或踩歌堂會持續到深夜。下半夜時,主寨的男青年便找客寨的姑娘對唱情歌,客寨的男青年也找主寨的姑娘對唱情歌,這便是著名的侗族月堂情歌。
如此三或五日後,客寨便要辭別。客寨辭別時,主寨家家戶戶用禾桿草包上糯米飯和醃魚、醃肉,以供客人路上午餐。臨行前,賓主到主寨鼓樓下唱踩堂歌;雙方用歌相互稱讚,然後,再唱告別歌。主寨的男女青年把客人送到寨門,並將用紅、綠各色羽毛系在毛巾上的禮品送給客人做紀念。

“月也老”

“月也老”(做眾客),一般在農曆正月,人數為做寨客觀的兩個村寨的所有男女老少。“月也老”以唱侗
侗族“月也老”
族大歌、踩堂歌、青年男女唱情歌為主要內容。此類屬於甲寨與乙寨老少都有聯誼之心,甲寨發出眾帖,專人送去,乙寨接到邀請,即組織戲班或獅隊前往赴會。客人一到,主寨組織本寨姑娘在寨門以紡織機、農具等物攔路迎賓,賓主唱起攔路歌。唱罷,主寨鳴放三聲鐵炮後,便敲鑼打鼓吹蘆笙,引導客人到“薩歲”神壇,舉行祭儀,然後再引進鼓樓下踩歌堂。賓主各唱三支歌,歌詞一是請“薩”,二是表示歡迎和表示歉意。之後,白天晚上,或演戲、耍獅子、鬥牛,或甲乙兩寨男女踩堂“多耶”(對歌)。客人住上三或五天(均需單數),始而放行。送客時,甲寨家家戶戶用草包糯米飯或捆吊糍粑,每包飯、粑邊上還用花線捆吊一串三至五個染紅染綠的雞蛋,特別盛情人家,還捆雞縛鴨相贈,全寨集體又送或羊或豬或牛一頭,村上姑娘還給客寨後生每人贈送一條毛巾,這類贈物謂之為“尾巴”,讓客人挑挑提提無一空手。送客時,全村老少傾出,放鐵炮、鳴鞭炮,敲鑼打鼓,吹奏蘆笙,歡送出村,這類客一般次年或幾年後,乙寨覺得條件適宜,又發出請貼,邀請甲寨還客。

“月也暇”

“月也暇”(做社客),在春社趕社時,甲寨接乙寨姑娘集體做客,姑娘來時,羅漢早晚盛情款待,白天踩堂對歌,晚上行歌會月。這類“月也”姑娘不還,而由自己的兄弟去對方的姑娘。

“月也左樓”

“月也左樓”(做賀鼓樓客)一般在正月初舉行。甲寨新建鼓樓落成典禮,乙寨男女老少傾寨來賀,人數和接待、迎送與幫眾客一樣,只是活動內容更為熱烈。乙寨組織人做“那麻”(即做花臉),由幾十人眾組成,有抬“官人”,有騎馬踩高中蹺,有扮武士、商人、乞丐等等,抬著賀匾楹聯,敲鑼打鼓,吹奏蘆笙,鳴放鞭炮前來恭賀。此外又組織姑娘隊,穿著節日盛裝。當甲寨引客到鼓樓後,圍著鼓樓轉,花臉人作各種有趣表演,分發醃魚,姑娘則撒散米花。甲寨姑娘則攔官人轎,唱歌討過路錢。這類客人,一般只住一天,一天中主要是踩歌堂,唱賀樓歌,這種眾客,還客需待乙寨又逢新建或整修鼓樓時才能回訪。

“月也鼎”

“月也鼎”(做眾訂親客),也叫姑娘羅漢客。這項活動時間較長,有的可達數月,是雙方男女青年和父母相互了解的最好時機。有寨與寨做,也有姓與姓做的,雖說是姑娘羅漢客,但全由老人操辦。首先是兩寨(或兩姓)老人有意聯誼聯親之後,便向姑娘羅漢示意,在田中禾稻垂穗時,甲寨姑娘用根竹子剪掉竹葉,留下三或五或七個枝椏,每個枝尖繫上一朵棉花和一顆紅辣椒,選準乙寨羅漢家的一丘路邊大田去悄悄插上,稱之為“表”。若是三枝,表示小型,只有部分姑娘約部分羅漢開展;若是五枝以上,則表示約全寨或全姓開展,這樣連抱在手上的小孩也都列為姑娘和羅漢參加。乙寨羅漢見後,即拿雞鴨鵝相約到姑娘寨(姑娘早已暗透訊息告知)行歌坐月訪查,開始姑娘及父母不承認插“表”,說是不敢高攀高門,經過多夜的行歌坐月和宵夜(即煮夜餐),宴請姑娘及其父母之後,女方才承認有心攀高門戶而插“表”。於是雙方擇定吉日,正式豎“大表”。“大表”由姑娘扎制,原系七個枝椏的就砍七根大楠竹,修去竹葉,每個姑娘獻上一至兩斤最好最白的棉花,並用白線一朵一朵地穿連,然後把每一竹枝纏好,有的竹尖上還扎幾隻展翅欲飛的彩鳳。
豎“大表”這天,乙寨羅漢殺豬備酒,敲鑼打鼓、吹奏蘆笙,鳴放鞭炮鐵炮抬到田邊,甲寨姑娘在兄弟的陪同下,抬著紮好並用自己所織最細的白布裹好的“表”,也敲鑼打鼓,吹奏蘆笙,鳴放鞭炮送至田邊,被插表的田之禾穀即表號為“癟米田”。豎後雙方會聚野餐,並歌贊其“表”。爾後各自回家,待到禾穗成熟八九成時,雙方商議擇吉日倒“表”。倒表這天,將禾穀折抬到女方家,當晚女方父母兄弟大宴其客,名曰“女婿光臨”,夜裡舂“癟米”吃。此後,羅漢不斷到姑娘寨里去行歌坐月,談情說愛,直至次年,於正月初擇吉日“倫鼎”(即結束這場訂親客)。乙寨請甲寨姑娘和父老兄弟來家做客,踩堂對歌,三至五日始告結束這場交往。通過這種活動,不少青年結上良緣,成為終身情侶。

“月也輪”

“月也輪”(做蘆笙客),一般在甲戌節,中秋節賽蘆笙時舉行,活動內容是以賓主兩寨賽蘆笙為主,同時通過唱歌、踩歌堂、祝賀豐收等進行的文化社交活動。以肇興鄉紀堂蘆笙賽坪為例,每兩年舉行一次,時間是中秋節這天。有來自縣內的肇興、皮林、岑岜、龍額,有來自從江的洛香、慶雲、新安,還有來自廣西三江縣的富祿等鄉的侗村苗寨的數十個蘆笙隊(每隊20至50人的蘆笙吹奏手),歡聚一坪,開展蘆笙友誼比賽,其觀眾人山人海,每度都在萬人以上。
侗族“月也輪”

比賽這天,東道主的紀堂、登江兩寨,蘆笙隊早早入坪,並派有經驗的老人到高坡頂上聽音評響(因蘆笙寨主要以音響過人稱冠),以便賽完評出優勝。每個客隊到坪邊時,先奏三首落坪曲,東道主立即鳴放三響鐵炮,接著又與客隊先作友誼單賽三首,以示迎接。然後又鳴放鞭炮,引客入坪與其他隊單賽。時約中午,遠近蘆笙隊都到齊了,並都廣泛開展了隊與隊單賽之後,東道主村上的姑娘二、二百人,穿著節日盛裝,手持陽布傘,肩挑紅漆桶,盛滿早已釀備的甜酒,在小蘆笙的引導下進入賽坪,然後吹奏小蘆笙,鳴放鞭炮,逐一給每個蘆笙客隊送去,敬獻給蘆笙吹奏手們。吃過甜酒後,全場群賽,同時齊奏三首曲子。齊奏之後,各客隊的蘆笙手們,買上糖果,盛滿裝甜酒桶,吹笙放炮給姑娘退去,表示感謝。接著東道主根據聽音高低,評發給獎旗和紀念旗(紀念旗為參賽隊均發)。比賽結束,散場時,村拉村做眾客,人拉人做家客,在蘆笙賽上,一般兩個寨的蘆笙隊在蘆笙會上結交友情後,通過青年人提出,雙方寨老同意舉行,“月也輪”便開始了。

“月也敬”

“月也敬”(敬寨客),意為幫助主寨敬客,這種形式最大的特點在於,當兩個寨子正在進行“月也”時,另一寨便給其中的主寨送來信貼。主寨接到貼子並經寨老商議同意後,便將來貼貼於鼓樓門柱上,以告示村民,某寨要來“敬也”了。
“月也敬”的形式與前幾種大體一樣,都是以唱侗歌、侗戲、踩歌堂,唱情歌,交友、訪親等文化活動。但其較前幾種“月也”相比,也有所不同。首先在送信貼上,“月也戲”和“月也鼎”送信貼是寨老委派兩名能說會唱的男青年將信貼直接送到主寨寨老家;“月也輪”是主寨將信帖送到客寨上,而“欠也”則是由寨老委派5至7名後生,裝成花臉,趁主寨與客寨男女青年正在踩歌堂時,他們高舉紅貼子,吹著蘆笙,狂亂著衝進踩歌堂,先燃放三掛鞭炮,再吹著蘆笙繞著歌堂先右跑三圈,意為先敬主人,後左三圈,意為敬客人。然後走到襟坐踩歌堂中央的寨老正面叩首三拜,送上貼子,最後吹三首蘆笙曲方離去。其次在“月也”時間上有別,“月也戲”和“月也鼎”以及“月也輪”少則三天,多則五天,也有七天或九天的。而“月也敬”則只一天時間。

相關器具

“月也戲”主要用二胡、鑼、小型六管五音蘆笙等。
“月也老”主要用二胡、鑼、小型六管五音蘆笙、琵琶等。
“月也輪”主要用大型六管三音蘆笙,中型六管三音蘆笙,小型六管五音蘆笙、,同時還用琵琶和侗笛等。
“月也鼎”主要用牛腿琴。

攔路歌

攔路歌,侗族迎客送客時唱的歌,多用於“月也”場合。“月也”時間長短由內容決定,參加人數一般是一家一名代表。由寨中有威望的人率領,集體到友好村寨拜訪。甲寨客人快到乙寨時,乙寨眾人要到寨口迎接,同時用日常生產工具或生活用具等,設定重重路障,雙方擺開歌陣,對唱攔路歌。主隊用歌提問,客隊用歌回答,答對一次撤除一個路障。如答錯,客隊就燃放鞭炮,表示歉意和敬意,主隊就撤路障,迎客入寨,參加豐富多彩的聯歡活動,如演侗戲、唱侗歌、舞龍舞獅、賽蘆笙等等。
“月也”結束,主寨又集結隊伍歡送客人,送至寨口又唱攔路歌,表示挽留。彼此別情依依,表現了同胞之間的團結友愛情誼。

基本特徵

1、民眾性。以村與村、寨與寨、房族與房族為主體進行的集體社交活動,村寨男女老少都要參加,這是一種完全的民眾文化活動,同時也反映了侗族文化的自發性特點。
2、文化展示的多樣性。在“月也”活動中,文化展示是基石,不論是哪種“月也”,所展演的文化包容了侗族經濟、宗教、倫理、藝術、技術等。
3、侗族文化的傳承性。一方面,“月也”使侗族長者積極將侗族大歌及其他侗族文化傳給子孫,使他們能在“月也”這種公眾平台中得到族人讚揚,另一方面,年青人也主動自覺地學習本民族文化,使侗族文化得到有效傳承與發展。
4、民族團結的象徵性。“月也”活動以增進各寨團結,加深男女青年的相互子解為目的。
5、明顯的季節性。“月也”只在春節過後的正月間和秋收過後的農閒時節進行,選擇這兩個季節進行活動,一是慶祝豐收和祝願來年有好收成,二進是這兩個季節都是農閒時期,不誤以農耕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侗人。

主要價值

具有濃郁侗族特色的侗族月也,在侗族社區的社會文化、精神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侗族文化自然展示的重要平台。它是侗族村寨之間,侗族族群之間,侗族與其他民族之間進行思想、文化、社會交流最為重要途徑。其價值主要有:
(一)歷史價值。侗族“月也”是從侗族款組織中演化而成的社交活動,這種活動是原始社會生活中為與自然作鬥爭而結盟的歷史遺痕,經過姘棄保留下來的“月也”,是侗族社會發展的縮影,對研究侗族社會、歷史、文化有著重要的意義。
(二)學術價值。以村寨為主體,以文化交流為紐帶的“月也”,她承載著侗族文化的傳承與發展,承擔著侗族文化的記憶。發掘、搶救和保護侗族“月也”,不僅對豐富和傳承侗族文化,研究侗族的民族心態和歷史文化有著極其重要的學術價值,而且對世界文化史的豐富和完善,都將產生一定的推動作用。
(三)實用價值。在侗族社會生活中,以歌會友,以歌交友、以歌促進民族間的感情,促進文化、經濟、社會全面發展,這種“月也”活動,帶動和促進整個侗族文化的弘揚。她與各式各樣的風俗有著緊密的聯繫,是侗族社會發展歷史縮影;同時,“月也”加強了民族地區的團結,促進了侗族地區精神文明建設,豐富了人民民眾的文化生活,提高了人民民眾的素質,促進了侗族地區經濟、文化、社會的全面發展,構建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瀕危狀況

(一)隨著社交活動形式的多元化,文化交流形式的多樣化和市場化,月也賴以生存、發展的社會基礎發生了變革。特別是市場經濟的發展,工作節奏的加快,以村寨之間、族群之間的月也活動陣地逐漸縮小,過去那種侗族文化展示的宏大場面不復再見。
(二)侗族文化整體面臨著外來文化、市場經濟強大的衝擊,侗族文化以傳統的方式進行交流和展示的平台越來越少。
(三)外出務工人員的增多,他們面臨改善生活,改善環境的很大壓力,從時間上無法安排進行這種少則三天,多則五天或七天甚至九天的社交活動

非物質文化遺產

2010年5月18日,中國文化部公布了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推薦項目名單(新入選項目)。貴州黎平縣申報的“月也”入選,列入民俗項目類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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