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縣城關鎮機關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決定、決議,研究提出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問題的意見、建議和決定,支持和保證本區域政權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章程行使職權,支持和保障村(居)民開展自治活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領導本區域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抓好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

主要職責

(一)黨委的主要工作職責

(二)政府的主要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發布的命令、決定,執行本區域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負責本區域農業、工業、旅遊、林業、水利、科技、教育、文化、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體育、民政、安全生產管理、村鎮建設、勞動保障和社會穩定等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營造社會經濟發展環境,保護國有資產、集體財產,維護各種經濟組織及公民的合法權益。

工作職責

城關鎮設6個正股級黨政辦事機構。主要職責為:

1、黨政辦公室。負責本鎮黨委、政府有關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人大、紀委(監察)、人民武裝部、組織、宣傳、統戰、機構編制、檔案、工會、團委、婦聯、保密等工作;承辦黨委、政府各類會議的各項準備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及反饋工作。

2、經濟發展辦公室。承擔經濟規劃、發展的協調服務和旅遊、環境保護、林業、移民、村鎮建設等經濟管理工作。

3、社會事務辦公室。承擔人力社保、民政、文教、衛生、科技、體育、廣播電視、民族、宗教、老齡、殘聯等工作。

4、人口和計畫生育辦公室。承擔計畫生育與人口管理等工作。

5、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配合法務部門做好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

6、信訪辦公室。負責接待和處理本轄區內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

城關鎮人民代表大會、紀委(監察)、政法委、人民武裝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機構按有關法律、章程和規定設定和掛牌。從事具體工作的人員編制統計在黨政辦公室。

人員編制

核定城關鎮機關行政編制50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6名。具體分布為:

1、黨政辦公室行政編制24名(含黨政領導職數9名),其中,黨委書記1名,人大主席1名,黨委副書記、鎮長1名,黨委副書記1名,紀委書記1名,政法委書記1名,人民武裝部長1名(同時兼任副鎮長),副鎮長2名(其中,常務副鎮長1名);黨政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團委書記1名,婦聯主任1名,工會主席1名。

2、經濟發展辦公室行政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社會事務辦公室行政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人口和計畫生育辦公室行政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5、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行政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6、信訪辦公室行政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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